張政辦發〔2021〕38號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張掖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現將《張掖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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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26日
張掖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21〕59號)精神,確保“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措施在我市落地見效,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改革目標
按照國務院、省政府辦公廳《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圍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2021年底前,與全省同步完成清單全覆蓋和相關信息化系統的升級改造、互聯互通,從2022年1月1日起,凡是可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的涉企經營信息,有關部門一律不得要求企業(含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提供。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力爭建立簡約高效、公正透明、寬進嚴管的行業準營規則,大幅提高市場主體辦事的便利度和可預期性。
二、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
(一)制定并公布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將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清單管理,按照《張掖市落實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市版,以下簡稱“中央事項清單”)和《張掖市落實省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市版,以下簡稱“省級事項清單”),對納入清單的110項(中央事項清單104項、省級事項清單6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4種方式分類實施改革。清單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業進入相關行業開展經營活動。(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二)對中央事項清單和省級事項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和省地方性法規、省級政府規章的立改廢釋,及時調整落實中央事項清單和省級事項清單。對需調整改革方式、具體改革舉措、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等重點內容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由市級主管部門研究提出調整意見,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核后,報市政府辦公室審定并向社會公布,防止變相審批和違規限制。各縣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可以在權限范圍內決定采取更大力度的改革舉措。(牽頭單位: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三、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
(一)直接取消審批。對中央事項清單中10項直接取消審批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企業持有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各級主管部門不再開展審批、不再出具相關行政許可證。國家、省級層面改革政策和標準未正式發布的,要做好銜接工作,確保改革平穩過渡。(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二)審批改為備案。對中央事項清單中6項審批改為備案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市級主管部門要將備案要求、辦事指南、業務規范和流程向社會公布。對審批改為備案的事項,原則上實行事后備案,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即可開展經營;確需事前備案的,企業完成備案手續即可開展經營。企業按備案要求提交材料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場辦理備案手續,不得作出不予備案的決定。(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三)實行告知承諾。在全市范圍內對16項(中央事項清單15項、省級事項清單1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各級主管部門要制定公布《告知承諾書》示范文本,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條款的經營許可條件,明確監管規則和違反承諾后果,一次性告知企業。對企業承諾后可以減省的審批材料,有關主管部門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對可在企業領證后補交的審批材料,實行容缺辦理、限期補交(原則上企業經營前應當補齊材料);對企業自愿作出承諾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當場作出審批決定并向社會公示。(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四)優化審批服務。在全省范圍內對78項(中央事項清單73項、省級事項清單5項)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優化審批服務。各部門要采取切實措施,按清單要求辦理。對中央事項清單中調整審批層級的事項,市直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要主動加強與省級有關部門對接,做好承接工作,同時做好對縣區業務指導和審批人員培訓,確保基層接得住、管得好。對精簡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的事項,各部門間要加強信息共享,減輕企業辦事負擔。對優化審批流程的事項,要精簡審批環節、壓減審批時限。對設定了許可證件有效期限的事項,要取消或延長許可證件有效期限,方便企業持續開展經營。對設定了許可數量限制的事項,要取消或合理放寬數量限制并定期公布總量控制條件、企業存量、申請排序等情況,鼓勵企業有序競爭。各部門要持續回應企業關切,積極探索進一步優化審批服務的創新舉措。(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四、著力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明確監管責任。落實“放管結合、放管并重”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對照《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年全國版523項)《甘肅省落實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省版351項)《甘肅省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省版8項),細化監管措施,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做好審批與監管的銜接,加強證后監管等工作,堅決杜絕“以批代管”“不批不管”問題,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對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的,由原審批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承擔監管職責。對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的,由審批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依法監管持證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行為。堅持政府主導、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支持行業協會提升自律水平,鼓勵新聞媒體、從業人員、消費者、中介機構等發揮監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二)健全監管規則。按照全國統一的監管規則,對直接取消審批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將新設企業納入監管范圍,依法實施監管;審批改為備案的,要督促有關企業按規定履行備案手續,對未按規定備案或者提交虛假備案材料的要依法調查處理;實行告知承諾的,審批行業主管部門要重點對企業履行承諾情況進行檢查,確有必要的可以開展全覆蓋核查,對違反承諾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諾的,要依法撤銷相關許可,構成違法的依法予以處罰,同時將有關信息記錄于企業名下并向社會公示。實行全覆蓋檢查的事項范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與上級主管部門協調確定。(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三)創新監管方法。推進“互聯網+監管”,市級各主管部門要對照中央和省級事項清單,同步梳理更新本行業“互聯網+監管”事項清單,確保清單事項內容一一對應。對國家規定“一般經營事項”的行業、領域,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在日常監管中推行對市場主體實行差異化監管和常態化跨部門聯合抽查,對信用較好、風險較低的市場主體,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為守信企業減負。(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業、重點領域,落實全覆蓋重點監管,強化全過程質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線。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對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行政處罰。(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充分發揮信用監管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健全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制,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對嚴重違法責任企業及相關人員依法實施行業禁入,增強監管威懾力。9月底前,由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履職需要制定出臺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的政策措施,強化信用監管結果運用。(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五、強化改革的協同配套
(一)深化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的經營范圍規范表述目錄,進一步加強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實現登記方式由“自己填”優化為“自主選”。企業超經營范圍開展非許可類經營活動的,市場監管部門不予處罰。有關主管部門不得以企業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由,限制其辦理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或者其他政務服務事項。(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二)強化平臺升級改造和協同對接。將甘肅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甘肅)、信用中國(甘肅)、甘肅省“互聯網+監管”系統、甘肅省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升級改造納入數字政府建設統籌安排。有關部門要相應對本部門行政許可業務系統進行升級改造,為涉企信息的歸集共享創造條件。(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加強經營范圍登記與經營許可的銜接。依托企業登記系統和甘肅省部門協同監管平臺,推進市場監管部門與其他行業主管部門間的數據共享。企業登記注冊時,根據企業自主申報的經營范圍,明確告知企業需要辦理的經營許可事項以及許可部門,并將企業登記注冊信息通過“甘肅省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實時推送至有關主管部門。相關部門要通過“甘肅省部門協同監管平臺”在1個工作日內認領信息,在行政審批后3個工作日內反饋行政許可信息。(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三)加強涉企經營信息歸集共享和公示。各部門要加強跨部門涉企經營信息數據共享歸集應用,及時將企業登記注冊、經營許可、備案、執法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歸集到甘肅省“互聯網+監管”系統,統一記錄于企業名下,實現甘肅省“互聯網+監管”系統與甘肅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甘肅)、信用中國(甘肅)、甘肅省部門協同監管平臺的數據共享。從2022年1月1日起,凡是可通過數據共享獲取的涉企經營信息,有關部門一律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四)推進電子證照歸集運用。市級各有關部門負責,根據國家層面制定的電子證照有關標準、規范和樣式,按照要求及時歸集電子證照,2022年底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深入推進涉企高頻電子證照標準化共享應用和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互認互信,同時在政務服務、商業活動等場景普遍推廣企業電子亮照亮證。凡是通過電子證照可以獲取的信息,相關部門一律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相應材料。(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
六、強化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全市“證照分離”改革工作,協調解決改革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和困難。市政府辦公室、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牽頭負責具體協調推進改革,做好調查研究、政策解讀、協調指導、法治保障、督促落實等工作。涉及改革事項的市級主管部門、省屬駐張有關單位要細化改革舉措,并督促指導本行業行政審批服務窗口修訂辦事規則、調整業務流程、完善服務指南。各縣區政府要制定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責任分工,扎實推進改革,7月底前要將工作方案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審改科)備案,并向社會公示。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8月5日前將工作落實方案(含本部門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報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審改科)備案。
(二)狠抓工作落實。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將“證照分離”改革作為“放管服”督查和考核重要內容。各縣區、各部門要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強化責任落實,創新政策舉措,確保取得預期成效;要積極做好宣傳解讀、業務培訓等相關工作,切實加強對本系統的業務指導,確保各項改革政策執行到位。
(三)強化法治保障。堅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據”,由市司法局牽頭,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和地方性法規的調整情況,推動有關部門及時對我市制定的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作相應調整,積極推動有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釋,固化改革成果。
各縣區、各部門在改革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市政府請示報告。
附件:1.《張掖市落實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市104項)
2.《張掖市落實甘肅省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市6項)
附件1
張掖市落實中央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市版)
(共104項)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1 | 公安部 | 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縣級公安機關 | √ | 取消“典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1.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在實施“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后及時將有關信息推送至省公安廳,公安機關及時將典當行及其分支機構納入監管范圍。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 | |||
2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房地產開發企業三級資質核定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 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將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由四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三級資質,相應調整二級資質的許可條件。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
3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房地產開發企業四級資質核定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 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將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由四級調整為兩級,取消四級資質,相應調整二級資質的許可條件。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4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施工企業資質認定(三級資質) |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省住建廳;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將施工企業資質由三級調整為兩級,取消三級資質,相應調整二級資質的許可條件。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嚴厲打擊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通報或撤銷其資質。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5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診所設置審批 | 無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開辦診所不再向衛生健康部門申辦設置審批,直接辦理診所執業備案。 | 1.完善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系統,要求診所將診療信息及時上傳信息系統。2.加強監督管理,根據相關管理規定,發現問題依法嚴肅處理。3.將診所執業狀況記入診所主要負責人個人誠信記錄,強化信用約束。4.向社會公開診所有關信息和醫師、護士注冊信息,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 | ||||
6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立許可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證 |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 | 省衛生健康委;市、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取消“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立許可”,納入“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進行統一審批管理。 | 1.加強監督管理,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將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執業狀況記入信用記錄并依法向社會公布。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 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7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部分醫療機構(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外)《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核發 | 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市、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除三級醫院、三級婦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臨床檢驗中心、中外合資合作醫療機構、港澳臺獨資醫療機構外,舉辦其他醫療機構,不再申請辦理《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在執業登記時發放《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1.對醫療機構開展定期校驗,加強對醫療機構執業活動的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組織開展醫療機構評審。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8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丙級資質認可 |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 市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將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資質由三級調整為一級,明確由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審批,審批領證后的執業地域范圍明確為全國。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9 | 市場監管總局 | 廣告發布登記 | 關于準予廣告發布登記的通知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 省市場監管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 | 取消“廣告發布登記”。 | 1.加大廣告監測力度,發現廣告發布機構發布虛假違法廣告要依法查處。2.加強協同監管,聯合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廣告發布機構監管工作。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10 | 國家林草局 | 在草原上開展經營性旅游活動審批 | 草原作業許可證(草原經營性旅游活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 縣級林草部門 | √ | 取消“在草原上開展經營性旅游活動審批”。 | 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在草原征占用行為監管過程中,一并對有關經營性旅游活動進行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 | |||
11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施工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作業) |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取消“施工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作業)”,改為備案管理。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理。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12 | 交通運輸部 |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取消“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許可”,改為備案管理。 | 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強化對駕駛培訓機構和教練員的信用監管。2.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部門的信息共享,實施跨部門聯合監管。3.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培訓學時造假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4.嚴厲打擊虛假備案行為,對弄虛作假的培訓機構依法處理,情節嚴重的實行行業禁入。 | |||
13 | 商務部 |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 | 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 省商務廳;市級商務部門 | √ | 取消對外貿易經營者的許可準入管理,改為備案管理。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事中事后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對嚴重違法違規的企業要依法聯合實施市場禁入措施。2.加強信用監管,建立經營主體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3.支持行業協會發揮自律作用。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 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14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診所執業登記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取消對診所執業的許可準入管理,改為備案管理。 | 1.建立健全診所備案制度,及時將備案診所納入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加強對未備案行為的監管。2.完善醫療服務監管信息系統,要求診所將診療信息及時上傳信息系統。3.加強監督管理,根據相關管理規定,發現問題依法嚴肅處理。4.依法將診所執業狀況記入診所主要負責人個人誠信記錄,強化信用約束。5.向社會公開診所備案信息和醫師、護士注冊信息,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 | |||
15 | 市場監管總局 | 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 | 1.對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企業,取消食品經營許可,改為備案管理。2.將“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納入“多證合一”范圍,在企業登記注冊環節一并辦理備案手續。 | 1.對備案企業加強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備案信息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備案企業是否經營預包裝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嚴厲打擊違規經營行為。2.加強食品銷售風險分級管理和信用監管,將虛假備案、違規經營等信息記入企業食品安全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3.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社會監督。 | |||
16 | 國家糧食和儲備局 | 糧食收購資格認定 | 糧食收購許可證 |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 企業辦理登記注冊的市場監管部門同級的糧食和儲備部門 | √ | 取消“糧食收購資格認定”,改為備案管理。 | 1.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等方式,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企業。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3.嚴厲打擊備案弄虛作假行為,對提交虛假備案信息的企業依法予以處理。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17 | 公安部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 縣級公安機關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加強對承諾內容真實性的核查,發現虛假承諾、承諾嚴重不實的要依法處理。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 |||
18 | 公安部 | 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核發 | 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 | 縣級公安機關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加強對承諾內容真實性的核查,發現虛假承諾、承諾嚴重不實的要依法處理。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3.加強公章刻制備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業嚴格落實公章刻制備案管理要求,及時規范上傳、報送公章刻制備案信息。 | |||
19 | 公安部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絡安全審核 | 批準文件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市、縣級公安機關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加強對承諾內容真實性的核查,發現虛假承諾、承諾嚴重不實的要依法處理。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3.加強信用監管,建立從業人員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20 | 財政部 | 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 | 代理記賬許可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 縣級財政部門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對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中介機構,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全覆蓋檢查,加強對其承諾內容真實性的核查,發現虛假承諾或承諾嚴重不實的要依法處理。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并根據企業受到處罰情況、其他部門移交線索、群眾舉報等實施重點監管。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中介機構信用狀況和違法中介機構名單,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21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設立、分立、合并、變更及終止審批 | 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 省人社廳;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民辦職業培訓學校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22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省人社廳;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23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 從事生活垃圾(含糞便)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許可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市、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發現企業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銷許可證件。2.構建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全過程監管體系,強化日常監管。3.推動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信息公開。 | |||||
24 | 交通運輸部 | 道路貨運經營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強化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之間登記許可信息共享。2.在實施許可后一定時期內加強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銷許可證件。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
25 | 交通運輸部 | 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強化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部門之間的登記許可信息共享。2.向社會公開承諾內容,加強社會監督。3.在實施許可后一定時期內加強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銷許可證件。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26 | 交通運輸部 | 港口(涉及客運和危險貨物港口作業的經營項目除外)經營許可 | 港口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對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銷許可證件。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建立健全誠信管理制度,依法及時向社會公布港口企業信用狀況。 | ||||
27 | 商務部 | 從事拍賣業務許可 | 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 省商務廳;市級商務部門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統一歸集企業信用信息,依法進行公示。2.完善拍賣企業年度核查制度。3.密切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協調,加強跨部門監管。4.支持行業協會發揮自律作用。 | ||||
28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 衛生許可證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 市、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向社會公布衛生狀況存在嚴重問題的公共場所信息。3.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29 | 應急管理部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市、縣級消防救援機構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投訴舉報多的場所實施重點監管。2.公眾聚集場所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火災,倒查使用管理方主體責任,依法嚴肅查處。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檢查情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加大抽查比例并開展失信懲戒。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30 | 國家新聞出版署 | 從事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不含商標、票據、保密印刷)印刷經營活動企業(不含外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審批 | 印刷經營許可證 | 《印刷業管理條例》 | 市級新聞出版部門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發現企業不符合承諾條件開展經營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銷許可證件。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31 | 國家林草局 | 林草種子(普通)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縣級林草部門 | √ | 制訂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制定核查辦法,明確核查時間、標準、方式,優化現場檢查程序。3.加強信用監管,建立企業信用記錄并依法向社會公開。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32 | 教育部 | 實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助學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設立、變更和終止審批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 省教育廳;市、縣級教育部門 | √ | 1.在社會組織申請籌設或正式設立營利性民辦學校時,不再要求提交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該社會組織近2年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結果等材料。2.在民辦學校舉辦者再次申請舉辦營利性民辦學校時,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檢查的證明材料和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學校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審計結果。3.將營利性民辦學校申請許可證到期延續審批時限均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4.對民辦學校申請許可證到期延續的,若許可條件基本不變且無違法違規或失信記錄,在各學段原有許可證期限基礎上延長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營利性民辦學校存量情況。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定期進行抽查檢查,加強對民辦學校的過程性指導,加大對違法違規辦學行為的查處力度。2.推進民辦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將民辦學校的法人登記信息、行政許可信息、年度檢查信息、監督檢查結果、行政處罰信息向社會公示,強化信用約束。3.依法依規建立違規失信懲戒機制,并將違規辦學的學校及其舉辦者和負責人納入黑名單,依法向社會公開,并對其今后在民辦教育領域的許可申請實施重點監管。4.健全聯合執法機制,通過跨部門的實時數據對接和信息共享,及時掌握和研判民辦教育領域出現的新問題,積極主動予以應對。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33 |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 省人社廳;市、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 | 1.有條件的地區將省、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審批權限下放至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2.加快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3.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勞務派遣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34 | 自然資源部 | 開采礦產資源審批 | 采礦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探礦權采礦權轉讓管理辦法》 | 自然資源部;省自然資源廳;市、縣級自然資源部門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符合國家限制及政策調控申請條件等材料。按照有關授權,將省自然資源廳負責的部分礦產采礦權延續、變更、注銷登記等事項的審批權限下放至市、縣級自然資源部門。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違法違規采礦的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利用有關信息系統實現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等,加強對采礦權人行為的監管。 | |||
35 | 生態環境部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資格證書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 市級生態環境部門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的經營期間守法證明和監督性監測報告及建設項目工程質量、消防和安全驗收的證明材料。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合理確定抽查比例。2.對失信主體強化信用約束,依法查處違規經營等行為并記入信用記錄,依法向社會公開。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36 | 生態環境部 | 排污許可 | 排污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 市級生態環境部門 | √ | 通過建設項目行業特征表實現有關信息系統的銜接,推動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之間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業重復填報有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無證排污行為和未按證排污行為。2.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反映問題多的排污單位實施重點監管。3.加強信用監管,將企業環境信用信息通過有關信息共享平臺向各部門各地區共享,依法向社會公開信用信息,并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37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燃氣經營許可證核發 | 燃氣經營許可證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 市、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1.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人員身份證明、社保證明、資質資格證書等材料。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通過信息公示、抽查、抽驗等方式,綜合運用提醒、約談、告誡等手段,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38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專業乙級資質) | 工程勘察資質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 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1.精簡申報材料,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人員身份證明、社保證明、企業資質和注冊人員資格證書等材料。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39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部分行業乙級資質及部分專業乙級資質) | 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 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1.精簡申報材料,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人員身份證明、社保證明、企業資質和注冊人員資格證書等材料。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40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施工企業資質認定(部分施工總承包乙級資質,部分專業承包資質,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企業資質) | 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1.精簡申報材料,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人員身份證明、社保證明、企業資質和注冊人員資格證書等材料。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41 |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部分專業乙級資質) | 工程監理資質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 市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 | 1.精簡申報材料,實行電子化申報和審批。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人員身份證明、社保證明、企業資質和注冊人員資格證書等材料。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在建工程項目實施重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42 | 交通運輸部 | 國內水路運輸業務經營許可 | 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 省交通運輸廳;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1.實現辦理審批“最多跑一次”。2.加強與市場監管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等材料。3.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誠信狀況差、投訴舉報多、受處罰警告多的經營主體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加強對國內水路運輸企業的年度書面檢查,發現不具備經營許可條件的要依法及時處理。4.針對日常動態監管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突出風險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 |||||
43 | 交通運輸部 | 經營國內船舶管理業務審批 | 國內船舶管理業務經營許可證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 省交通運輸廳;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1.實現辦理審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等材料。3.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誠信狀況差、投訴舉報多、受處罰警告多的經營主體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加強對國內船舶管理企業的年度書面檢查,發現不具備經營許可條件的要依法及時處理。4.針對日常動態監管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突出風險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 |||||
44 | 交通運輸部 | 港口(旅客、危險貨物)經營許可 | 港口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1.推動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并在網上公布許可條件和辦理流程。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等材料,在線獲取營業執照信息。3.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通過有關信息化系統加強對港口經營人作業活動和作業區域的監督檢查,督促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開港口企業信用記錄。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45 | 交通運輸部 | 建設港口設施使用非深水岸線審批 | 批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省交通運輸廳;市、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1.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公司章程等材料。2.不再要求申請人領取港口非深水岸線使用證。 | 1.加強信用監管,將港口岸線使用有關信用信息納入相關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依法向社會公布。2.依托港口岸線資源監測平臺,利用遙感衛星圖片跟蹤岸線資源利用情況,發現問題要依法及時處理。 | |||
46 | 交通運輸部 | 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市、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企業章程,現有營運客車行駛證、車輛技術等級評定結論、客車類型等級評定證明,已聘用或者擬聘用駕駛人員的3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證明等材料。 | 1.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2.加強社會監督,向社會公開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的運輸服務質量承諾,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加強對道路旅客運輸活動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 | |||
47 | 交通運輸部 | 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等材料。 | 1.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實施跨部門聯合監管,強化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全過程安全管理。2.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
48 | 交通運輸部 | 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 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等材料。 | 1.強化部門間信息共享,實施跨部門聯合監管,強化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全過程安全管理。2.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49 | 交通運輸部 | 出租汽車經營許可 | 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市、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測評,建立出租汽車經營者信用檔案并依法向社會公開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
50 | 交通運輸部 | 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核發 | 道路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市、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 | 對開展出租汽車技術等級評定的地區,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技術等級評定相關材料,直接向檢測機構獲取車輛技術等級評定信息。 | 1.開展服務質量信譽考核測評,建立出租汽車經營者信用檔案并依法向社會公開信用記錄,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
51 | 水利部 | 河道(含長江)采砂許可 | 河道采砂許可證、長江河道采砂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 | 長江水利委員會;有關流域管理機構;省水利廳;市、縣級水利部門 | √ | 1.加強河道采砂規劃編制審批,實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時向社會公布可采區、可采期、可采量。2.對公益性采砂減少審批環節,對符合相關工程建設項目程序的,不再同時開展河道(含長江)采砂行政許可。3.采取靈活的許可實施方式,各地可結合實際采取招標等公平競爭的方式實施許可。4.鼓勵和支持河砂統一開采管理。 | 1.落實河道采砂管理河長、水行政主管部門、現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四方責任。2.開展“四不兩直”暗訪,加強對采砂情況的監督檢查。3.長江干流實行砂石采運管理單制度,加強采砂現場及運輸環節監管。4.運用衛星遙感、衛星導航定位、視頻監控、無人機等技術手段進行動態監控。5.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52 | 水利部 | 取水許可 | 取水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 | 流域管理機構;省水利廳;市、縣級水利部門 | √ | 1.在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推行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對已實施水資源論證區域評估范圍內的建設項目推行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制。2.按國務院統一部署,推廣取水許可電子許可證,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3.簡化優化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要求,實行報告表、報告書分類管理,對取水量較小、用水工藝簡單且取退水影響小的項目推行報告表管理。4.簡化技術審查環節,細化明確報告書技術審查標準,報告書技術審查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不含報告書修改時間)。對報告表實行備案承諾制,不再組織技術審查,由水利部門直接審核。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取水單位和個人取用水、有關技術單位編制報告中存在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查處并向社會公開。2.加強信用監管,將取水單位和個人的相關違法信息納入社會征信體系,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53 | 農業農村部 | 生鮮乳準運證明核發 | 生鮮乳準運證明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 | √ | 將生鮮乳準運證有效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對生鮮乳運輸車輛的監管,將車輛全部納入監管監測信息系統,實時掌握運營情況。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54 | 農業農村部 | 生鮮乳收購站許可 | 生鮮乳收購許可證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 | √ | 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對生鮮乳收購站的監管,將其全部納入監管監測信息系統,實時掌握收購、運營情況。 | ||||
55 | 農業農村部 | 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省農業農村廳;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網上辦理。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風險程度,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對風險等級高的領域、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舉報、投訴問題,調查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 ||||
56 | 農業農村部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 省畜牧獸醫局;市、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風險程度,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對風險等級高的領域、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調查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 ||||
57 | 農業農村部 | 獸藥經營許可證核發(非生物制品類) | 獸藥經營許可證 | 《獸藥管理條例》 | 市、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 | √ | 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查處結果。2.對風險等級高的領域、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增加監督檢查次數和抽檢獸藥數量,實施重點監管。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 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58 | 農業農村部 | 動物診療許可證核發 | 動物診療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 | √ | 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查處結果。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加強行業監測,針對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突出風險開展專項行動,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 | ||||
59 | 農業農村部 | 農藥經營許可 | 農藥經營許可證 | 《農藥管理條例》 | 省農業農村廳;市、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網上辦理。2.不再要求申請人同時提供申請材料的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行業監測,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將風險隱患、投訴舉報較多的企業列入重點監管對象。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農藥經營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60 | 農業農村部 |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 |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省畜牧獸醫局;市、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針對行業突出問題和重大風險點,開展安全風險預警監測,及時發現隱患并處置。3.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61 | 農業農村部 |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置審查 | 生豬定點屠宰證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 市級人民政府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和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污染防治設施清單及相關證明材料。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根據不同的風險程度、信用水平,科學確定抽查比例。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加強行業監測,針對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突出風險開展專項行動,確保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4.強化政府內部信息共享和核查。 |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62 | 農業農村部 | 漁業捕撈許可證審批 | 漁業捕撈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省農業農村廳;市、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 | √ | 1.實現全國一網通辦。2.對能夠通過有關信息系統或者部門間信息共享核查的證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及時公布查處結果。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調查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 |||
63 | 農業農村部 | 水域灘涂養殖證核發 | 水域灘涂養殖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省農業農村廳;市、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 | √ | 1.實現全國一網通辦,申請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對風險等級高、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處理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并記入企業信用記錄。 | |||
64 | 農業農村部 | 水產苗種場(不含原種場)的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核發 | 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市、縣級農業農村(畜牧獸醫)部門 | √ | 1.實現全國一網通辦,申請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材料,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對風險等級高、投訴舉報多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處理結果依法向社會公開并記入企業信用記錄。 | |||
65 | 商務部 | 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 | 資質認定書 |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 | 省商務廳;市級商務部門 | √ | 不再將注冊資本、場地面積、企業從業人員人數等作為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資質認定條件。 | 1.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2.會同相關部門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投訴舉報多的單位實施重點監管。3.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66 | 商務部 | 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準 | 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 | 省商務廳;市級商務部門 | √ | 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支持行業協會發揮自律作用。 | |||
67 | 文化和旅游部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 | 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 | 1.取消總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計算機數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資金信用證明等材料。4.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68 | 文化和旅游部 | 游藝娛樂場所設立審批 | 娛樂經營許可證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 | 1.取消總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69 | 文化和旅游部 | 歌舞娛樂場所設立審批 | 娛樂經營許可證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 | 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70 | 文化和旅游部 | 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 | 營業性演出許可證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縣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71 | 文化和旅游部 | 旅行社設立許可 | 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 | 市級文化和旅游部門 | √ | 1.推廣網上業務辦理。2.壓縮審批時限,將審批時限從法定審批時限壓縮三分之一。3.精簡審批材料,在線獲取核驗營業執照等材料。4.公示審批程序、受理條件和辦理標準,公開辦理進度。5.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應用。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未經許可經營旅行社業務,出租、出借、轉讓業務經營許可證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72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 | 衛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市、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從業人員健康體檢合格證明。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2.強化部門協同監管,衛生健康部門向供水主管部門通報飲用水供水單位監督檢查情況。3.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73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生產用于傳染病防治的消毒產品的單位審批 | 消毒產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省衛生健康委、市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1.推動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并在網上公開辦理進度。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4個工作日。3.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對違法宣傳療效、非法添加違禁物質等問題開展專項整治。3.開展消毒產品生產企業分類監督綜合評價試點工作。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74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 | 放射診療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 省衛生健康委;市、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75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 省衛生健康委;市、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將開展婚前醫學檢查、產前篩查的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機構的審批權限下放至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1.加強母嬰保健專項技術質量控制。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3.加強產前診斷機構對產前篩查機構的人員培訓、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4.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機構信用狀況。5.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6.加強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行業自律。 | |||
76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不含診所)執業登記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省衛生健康委;市、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1.取消醫療機構驗資證明。2.實現醫療機構電子化注冊登記。 | 1.對醫療機構開展定期校驗,加強對醫療機構執業活動的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組織開展醫療機構評審。3.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77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許可 | 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鑒卡 |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市級衛生健康部門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 | 1.嚴格執行對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采購、處方開具、臨床合理使用、回收、銷毀等各項規定,發現問題及時依法處理。2.實時統計和跟蹤藥品使用情況,掌握印鑒卡管理狀態,實現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全程閉環管理。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78 | 應急管理部 | 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核發 | 煙花爆竹經營(批發)許可證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 市級應急管理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79 | 應急管理部 | 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核發 | 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 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煙花爆竹經營(零售)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80 | 應急管理部 | 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核發 | 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許可證 |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市級應急管理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60個工作日壓減至4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81 | 應急管理部 | 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 | 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市級應急管理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經營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 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82 | 應急管理部 |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 | 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省應急廳;市級應急管理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45個工作日壓減至3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83 | 應急管理部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84 | 應急管理部 |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核發 |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市級應急管理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45個工作日壓減至3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85 | 應急管理部 | 新建、改建、擴建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包括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意見書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應急管理部;省應急廳;市級應急管理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45個工作日壓減至3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86 | 中國人民銀行 | 國庫集中收付代理銀行資格認定 | 準予行政許可決定書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中國人民銀行各級機構 | √ | 1.將許可證件有效期由2年延長至5年。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嚴格執行法律法規和標準,通過對中央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的現場檢查,加強對代理銀行的監管。2.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專項檢查等,依法處罰違法行為。 | |||
87 | 市場監管總局 |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審批 | 計量授權證書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 省市場監管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并將審批信息統一歸集至有關數據平臺。2.取消計量標準考核證書、計量檢定或校準人員能力證明等申請材料。3.對變更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或計量規程等無需現場審查的事項,由法定計量檢定機構自愿承諾符合相關要求,審批部門對承諾內容進行形式審查后辦理。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對通過投訴舉報等渠道反映問題多的機構實施重點監管。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88 | 市場監管總局 | 食品經營許可(除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外)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 | 1.餐飲服務經營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申請在許可證上標注銷售類食品經營項目。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 1.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發揮網格化管理的優勢,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向社會公布食品經營企業信用狀況,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89 | 市場監管總局 | 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 食品生產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省市場監管局;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 |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食鹽外,將審批權限由省市場監管局下放至市、縣級市場監管部門。2.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3.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但申請特殊食品生產許可的應提交與所生產食品相適應的生產質量管理體系文件。4.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 | 1.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向社會公開食品生產許可信息。2.加強日常監督檢查,根據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情況確定檢查頻次,開展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90 | 市場監管總局 | 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許可 | 移動式壓力容器充裝許可證、氣瓶充裝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 市級市場監管部門 | √ | 1.對許可周期內未發生行政處罰、責任事故、投訴未結案等情況,且滿足充裝業績有關規定的充裝單位,在許可證書有效期滿前,采取企業自愿承諾方式申請直接換證,取消鑒定評審要求,但不可連續兩個許可周期申請直接換證。2.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對有投訴舉報和發生充裝事故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3.針對通過自愿承諾申請直接換證的充裝單位,對提交的申請材料中有虛假內容的,依法處理。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91 | 體育總局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 |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證 | 《全民健身條例》 | 縣級體育部門 | √ | 1.推廣全程網上辦理,推進體育領域信息數據共享應用。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建立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制度,推進聯合執法。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將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列入黑名單,對相關經營主體和從業人員實施信用約束和失信懲戒。 | |||
92 | 體育總局 | 設立健身氣功站點審批 | 健身氣功站點注冊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縣級體育部門 | √ | 1.推廣全程網上辦理,推進體育領域信息數據共享應用。2.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建立健全跨區域、跨層級、跨部門協同監管制度,推進聯合執法。3.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將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列入黑名單,對相關經營主體和從業人員實施信用約束和失信懲戒。 | |||
93 | 國家新聞出版署 | 從事特定印刷品(商標、票據、保密印刷)印刷經營活動企業(不含外資企業)的設立、變更審批 | 印刷經營許可證 | 《印刷業管理條例》 | 市級新聞出版部門 | √ | 1.推動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將審批時限由60個工作日壓減至40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94 | 國家新聞出版署 | 出版物零售單位設立、變更審批 |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 《出版管理條例》 | 縣級新聞出版部門 | √ | 1.推動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并在網上公布審批程序、受理條件、辦理標準,公開辦理進度。2.精簡審批材料,推動在線獲取核驗營業執照、企業章程、經營場所情況及使用權證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等材料。3.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3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應用。 | |||
95 | 中國氣象局 |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單位資質認定 | 升放氣球資質證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省氣象局;市級氣象部門 | √ | 1.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法人證書或營業執照原件。2.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并在網上公布審批程序、受理條件、辦理標準。 | 1.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跨部門聯合監管等方式,對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活動實施嚴格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對升放氣球行為的法律法規和科普宣傳,提高升放單位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 | |||
96 | 國家煙草局 | 設立煙葉收購站(點)審批 | 煙草專賣煙葉收購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市級煙草部門 | √ | 將審批時限由16個工作日壓減至8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根據投訴舉報開展重點檢查。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97 | 國家煙草局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核發 |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市、縣級煙草部門 | √ | 將審批時限由15個工作日壓減至5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對持證主體合規經營的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取締無證經營主體。 | |||
98 | 國家煙草局 | 煙草專賣品準運證核發 | 煙草專賣品準運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省煙草局;市級煙草部門 | √ | 將審批時限由3個工作日壓減至2個工作日。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強對持證主體合規運輸煙草專賣品的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對無證運輸或超量攜帶煙草專賣品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 |||
99 |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 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 | 安全生產許可證(非煤礦山) |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 省應急廳;市級應急管理部門 | √ | 1.實現申請、審批全程網上辦理。2.不再要求地質勘探單位提供地質勘查資質證書復印件,不再要求從事爆破作業的金屬非金屬礦山、地質勘查和采掘施工單位提供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復印件。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信用監管,依法依規對失信主體開展失信懲戒。 | |||
100 | 國家外匯局 | 保險、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市場準入、退出審批 | 批準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國家外匯局;外匯局甘肅分局;市級外匯中心支局 | √ | 實現預審、審批進度和結果網上查詢,推動實現全程網上辦理。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違規行為,適時公開相關案例。2.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3.開展數據統計與監測,掌握外匯業務情況。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 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101 | 國家藥監局 | 藥品零售企業許可 | 藥品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市、縣級藥監部門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等材料。 | 1.落實“四個最嚴”要求,制定年度監管計劃,突出監管重點,強化風險控制。2.通過日常監管督促企業不斷完善、改進質量管理體系,持續合法合規經營。3.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并公開曝光。 | |||
102 | 國家藥監局 | 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業務審批 | 批準文件,在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中注明 |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市級藥監部門 | √ |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證書等材料。 | 1.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特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加強監管。2.實施重點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3.及時向社會公開許可信息,加強社會監督。 | |||
103 | 國家藥監局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 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 市級藥監部門 | √ | 將審批時限由30個工作日壓減至20個工作日。 | 加大執法檢查力度,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查重處。 | |||
104 | 國家電影局 | 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 | 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電影管理條例》 | 縣級電影主管部門 | √ | 實行申請材料網上預審。 | 1.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2.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 |
附件2
張掖市落實甘肅省地方層面設定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改革清單(2021全市版)
(共6項)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 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 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1 | 省商務廳 | 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核發 | 甘肅省酒類商品批發許可證 | 《甘肅省酒類商品管理條例》 | 市、縣級酒類商品行政主管部門 | √ | 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諾書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許可條件和所需材料,對申請人自愿承諾符合許可條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 1.協同市場監管部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生產、銷售的酒類商品進行定期監督檢測工作。2.推進酒類溯源管理。加快建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酒類商品追溯體系。3.指導行業協會規范開展“放心酒”示范店創建、“黑名單”公示等工作,促進行業自律。 | |||
2 | 省民委 | 清真食品生產、加工經營許可 | 清真食品標志牌 | 《甘肅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 | 縣級民族工作部門(不設區的市,由市級民族工作部門負責) | √ | 1.簡化審批材料,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改為內部核查。2.將審批時限由15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 | 加強日常監管。由民族工作部門負責,對取得《清真食品標志牌》的生產經營者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的日常檢查,并建立檢查臺賬。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 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3 | 省市場監管局 | 食品小作坊登記 | 食品小作坊登記證 | 《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 |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 | 1.簡化登記申請材料,將原需提交的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取消,改為內部核驗,申請人只需提交登記申請書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生產加工場所平面圖、擬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說明及原輔料、食品添加劑清單即可辦理登記。2.將審批時限由15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 | 1.縣級人民政府將食品小作坊的監督管理納入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并組織實施。對存在的區域性、普遍性的食品安全問題,組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或者專項檢查。2.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快速檢測方法對食品小作坊生產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查檢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抽樣檢驗,依法委托符合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并依據有關規定公布檢驗結果,不得免檢。對消費者反映較多和本行政區域內消費量大的食品,進行重點抽樣檢驗。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4 | 省市場監管局 | 食品小經營店登記 | 食品小經營店登記證 | 《甘肅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監督管理條例》 |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 | 1、簡化登記申請材料,將原需提交的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復印件等證明材料取消,改為內部核查,申請人只需提交登記申請書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即可辦理登記。2、將審批時限由15個工作日壓減至10個工作日。3、對食品小經營店登記現場核查實施“告知承諾制”,書面承諾申請材料與實際一致的,對其免于現場核查,減化了審批程序,壓縮審批時限 | 1、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或者派出機構在發放食品小經營店登記證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對其實施現場檢查,發現申請者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當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登記機關應當撤銷登記決定,并收回登記證。2、縣級人民政府將食品小經營店的監督管理納入本行政區域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并組織實施。對存在的區域性、普遍性的食品安全問題,組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或者專項檢查。3、縣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快速檢測方法對食品小經營店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查檢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抽樣檢驗,依法委托符合規定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并依據有關規定公布檢驗結果,不得免檢。對消費者反映較多和本行政區域內消費量大的食品,應當重點抽樣檢驗。 |
序號 | 主管部門 | 改革事項 | 許可證件名稱 | 設定 依據 | 審批層級和部門 | 改革方式 | 具體改革舉措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審批 | 審批改為備案 | 實行告知承諾 | 優化審批服務 | |||||||||
5 | 省畜牧獸醫局 | 家畜定點屠宰許可 | 家畜定點屠宰許可證 | 《甘肅省家畜屠宰管理辦法》 | 市、縣級人民政府 | √ | 1.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減至15個工作日。2.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改為內部核查。 | 1.持續開展定點屠宰資格審查,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國家屠宰標準的企業及時責令整改。2.強化社會監督,依法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 ||||
6 | 省氣象局 | 從事氣象科技服務的審批 | 無 | 《甘肅省氣象條例》 | 省氣象局;市、縣級氣象部門 | √ | 簡化受理材料,申請人提交《從事氣象科技服務申請表》,即可當場辦結。 | 1.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從事氣象科技服務企業嚴格監管,發現違法行為將依法查處并公開結果。2.加強對從事氣象科技服務市場主體的法律法規宣傳。 |
關于印發《張掖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政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張政辦發〔2021〕38號)起草情況的說明及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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