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推進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工作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一、細則制定的背景依據
根據《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的指導意見》(甘政辦發〔2022〕56號)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工業項目土地使用標準等3個用地標準的通知》(甘政辦發〔2022〕80號)以及《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張掖市推進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張政辦發〔2022〕108號)要求,為扎實推進經開區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工作,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細則起草制度的總體思路
本著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為加強政策引導,推動土地、資金等要素和發展需求精準匹配,提高全要素生產率,通過簡化、優化、標準化工業項目供地程序,進一步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實現工業項目“拿地即開工”,促進工業項目盡快落地建設投產。
三、細則的主要內容
完善了出讓標準化、評價區域化、受理容缺化、審批模擬化、監管全程化五項標準,形成事先評估、事前定標、按標出讓、告知承諾、模擬審批、拿地開工、按標建設、對標驗收、效益評價的全程管理機制,實現項目準入、土地供應、開竣工、投達產、績效評價的閉環管理,通過規范區域評估、設立出讓“標準地”控制性指標體系、配套“九通一平”基礎設施,按照出讓前準備、按標出讓、審批服務、按標施建、對標驗收、監督管理等環節組織實施“標準地”出讓,讓企業“拿地即開工”,早日落地投產建設。
四、細則的內容特點及政策創新情況
一是縮短審批流程。嚴格按照前期“事前定標準、事后管達標、畝產論英雄”的“標準地”審批程序,大力推進土地供應和“最多跑一次”審批服務改革,實現“拿地即開工”。二是堅持市場化配置。企業拿地前,就已經簽訂了《工業項目投資建設協議》,明確了地塊的使用要求和標準,在工業用地出讓時把每塊建設用地的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容積率、單位能耗標準、單位排放量、畝均稅收等標準“明碼標價”,帶地一起出讓。較好地解決企業用地無標準、手續辦理長、企業退出難等問題。
五、征求意見情況
細則初稿起草后,及時呈送領導及各部門廣泛征求意見,對收集的各項修改意見進行匯總,將一些合理的意見建議進行了吸納。并經過會議反復醞釀討論,才形成《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推進企業投資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工作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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