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甘肅省文物局共同研究制定的《甘肅省公共圖書館系統(tǒng)古籍類文物定級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印發(fā)實施。
《方案》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護傳承發(fā)展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做好古籍和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新時代古籍工作的意見》《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 國家文物局辦公室關于印發(fā)〈公共圖書館系統(tǒng)古籍類文物定級指南〉的通知》,以及《文物藏品定級標準》(文化部令第19號,2001年)、《漢文古籍特藏藏品定級第1部分:古籍》(GB/T31076.1-2014)、《文物藏品檔案規(guī)范》(WW/T0020-2008)、《古籍定級標準》(WH/T20-2006)等重要法規(guī)、文件精神,對甘肅省公共圖書館館藏普通形制漢文古籍類文物定級和建檔、備案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作了系統(tǒng)、全面部署。
《方案》分為總體要求、定級工作依據、定級工作辦法、組織實施四部分,明確了各級的職責,成立了包括古籍、文物等領域專家組成的省級聯(lián)合專家組,在建立法定職責明確的古籍保護安全保障體系、全面加強古籍類文物保護、提升古籍保護水平、指導各級公共圖書館開展古籍類文物定級工作等方面,將發(fā)揮積極作用。(文/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 安靜)
原文鏈接:甘肅省文化和旅游廳 甘肅省文物局關于印發(fā)《甘肅省公共圖書館系統(tǒng)古籍類文物定級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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