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索引號
              620700065/2022-00034
              文號
              關鍵詞
              發布機構
              市教育局
              公開形式
              責任部門
              生成日期
              2024-01-09 15:00:00
              是否有效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張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結合市教育局實際,編制《張掖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本部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機構設置、機構職能、部門領導等;

              2.部門文件、制定印發的規范性文件;

              3.政策法規、政策解讀;

              4.財政預決算及“三公”經費;

              5.教育工作動態及通知公告等信息;

              6.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本單位主要通過張掖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angye.gov.cn/)及張掖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zhangye.gov.cn/jyj/)予以公開,同時結合新聞報道及報刊、微信公眾號(張掖教育)、今日頭條(張掖教育)等方式進行公開。

              (三)公開時限

              本部門主動公開的信息,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主動向社會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范圍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需要,向張掖市教育局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工作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或公開后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開。

              (二)受理機構

              本部門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張掖市教育局辦公室

              (三)申請方式

              申請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張掖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中國?張掖”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下“依申請公開”欄目下載,復制有效。

              1.書面提出申請。申請人可通過信函、傳真等形式提交申請。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應當如實、準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附上身份證明材料(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2.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申請人可登錄“中國·張掖”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下設的“依申請公開”欄目,直接填寫并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當面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當面申請,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本部門不受理電話方式提出的口頭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服務業務。

              (四)申請的受理

              申請人依法提出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受理機構應當予以受理;受理機構自接收到申請人書面申請之日起即為受理;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后應即時登記,并做出相應處理。

              (五)申請的答復

              1.答復的期限。市教育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提前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受理機構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述期限內。

              2.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受理機構將根據情況分別作出下列答復:

              (1)屬于依申請公開范圍的,應當按照規定及時答復申請人;

              (2)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3)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4)依法不屬于市教育局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對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咨詢;

              (5)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申請人進行更改、補充后重新提交申請書的,重新計算答復期限。對不能補正或補正后仍不完備的,不予辦理。

              (6)市教育局對申請人提出與本人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無關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可以不予提供。

              3.答復的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市教育局可以提供紙質文本、電子郵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過自行領取、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答復。

              (六)申請的收費標準

              本部門依法開展信息公開和申請答復工作,不收取費用。

              三、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及聯系方式

              地址:甘州區杏林南路市委、市政府統辦3號樓16樓1606室

              辦公時間:8:30—12:00? 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936-8212440? ? 0936-8235759(傳真)

              郵政編碼:734000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張掖市教育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向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反映。

              監督電話:0936-8551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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