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索引號
              620700109/2020-00107
              文號
              關鍵詞
              發布機構
              市體育局
              公開形式
              責任部門
              生成日期
              2024-01-09 15:03:00
              是否有效

              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地獲取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公布,國務院令第711號修訂)和《張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結合張掖市體育局工作實際,編制了《張掖市體育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一)公開范圍

              張掖市體育在法定職責范圍內,負責主動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1.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及分工和內設機構及職能;

              2.以張掖市體育名義發布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

              3.本單位年度報告、年度報告解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4.本單位年度預決算及“三公”經費情況;

              5.本單位工作動態、通知公告及基礎動態等信息;

              6.其他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單位主要通過“中國·張掖”門戶網站張掖市體育子站對以上信息予以公開。http://www.zhangye.gov.cn/tyj/

              (三)公開時限

              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獲取本單位主動公開范圍以外的信息,可向張掖市體育局申請獲取。

              (一)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受理機構:張掖市體育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甘州區杏林南街財智世家統辦三號樓313室

              郵政編碼:734000

              聯系電話:0936-8210570

              傳真號碼:0936-8210570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申請方式

              提出申請。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張掖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到市體育領取或自行復制,也可在“中國·張掖”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下載。個人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應當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復印件。

              市體育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聯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事宜。申請人可以通過本單位指定的傳真等方式提出申請,也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三)申請處理

              本單位收到申請后,先進行登記,并對申請的內容進行審查,對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本單位給予指導,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單位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對于要件完備的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單位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1.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向申請人告知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所申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3.屬于不予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4.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5.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單位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6.對本單位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四)收費標準

              依照國家規定標準,收取信息檢索、復制、郵寄等產生的成本費用。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按照要求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依法答復處理的,可以向張掖市政府辦公室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張掖市政府辦公室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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