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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政辦發〔2023〕51號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3年張掖市深化簡政放權
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2023年張掖市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張掖市深化簡政放權
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甘肅省2023年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精神,為全面做好2023年度全市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國兩會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和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工作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升群眾和企業辦事便利度,推動政府數字化履職能力和政務服務水平全面提升,著力打造服務型政府。
二、重點任務
(一)持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1.全面推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按照省上統一安排,及時動態調整市、縣區兩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督促指導縣區和有關部門逐項制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內的事項實施規范,明確事項名稱、主管部門、實施機關、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基本要素。同時依照行政許可實施規范,制定辦事指南,明確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審批程序、監管主體和監管措施等內容,并向社會公布,堅決防止清單之外實施違法許可,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運行。〔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2.穩步推進行政備案規范管理。結合省政府公布的行政備案事項清單,編制全市行政備案事項清單,細化優化行政備案實施規范和辦事指南,對備案事項實施清理取消、調整規范、免于備案等分類管理措施,堅決防止備案變審批,運用備案信息提升政府監管效能和政務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大數據管理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3.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建立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及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完善與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外資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相適應的審批和監管機制,全面清理自行發布的帶有市場準入性質的隱性壁壘。各類市場主體享有同等的市場準入條件待遇,不得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合理或歧視性準入條件,采取額外的準入管制措施。對所有市場主體公平公正、一視同仁,減少自由裁量權。(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4.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市場主體登記便利化程度,實行名稱自主申報登記,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登記,經營范圍規范化登記。不斷提高全程電子化登記系統、“掌上注冊通”手機APP、個體工商戶“秒批”系統的使用率。進一步優化注銷登記流程,實現市場主體簡易注銷“一件事一次辦”,一般注銷“一網通辦”,增強辦事體驗,降低退出成本。(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5.持續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貫徹落實《張掖市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實施方案》,對市、縣兩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施清單管理。依托甘肅省部門協同監管平臺,統籌做好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改革措施落實。及時登記甘肅省部門協同監管平臺認領、接收、反饋事項,逐項落實監管責任、規則、方式,實現審批監管權責一致,防止出現監管真空。(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中心、市司法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二)建立健全綜合監管體系。
6.持續提升政府監管效能。按照《張掖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進一步提高政府監管效能推動高質量發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監管體系,實現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7.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認真落實《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深入推進跨部門綜合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進一步完善跨部門綜合監管體制機制,優化綜合監管協同模式,提升綜合監管效能,夯實綜合監管能力建設,構建資源有效共享、業務有機協同的綜合監管體系,打造“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監管模式。推動行業主管部門全面梳理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暫未明確監管職責但應由本部門實施監管的事項,進一步彌補監管短板。(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
8.積極推進“互聯網+監管”。依托互聯網,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推動監管過程全記錄、監管聯動、監管數據可分析,加強各類監管數據的匯聚和應用,建立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監管鏈,積極推行非現場監管,探索基于風險預警的監管新模式,強化風險監測和預警處置,不斷提升監管規范化、精準化和智能化水平。(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9.加強“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充實完善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事項清單,以國家印發的監管事項為基礎,結合部門監管實際,完善監管和檢查實施清單,避免出現監管空缺,做到“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事項全覆蓋,部門聯合抽查常態化。制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計劃并抓好落實,防止多頭檢查、重復檢查,提升隨機抽查精準性和有效性。(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10.加快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監管。依托省級社會信用信息平臺,應用省級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科學構建分類指標體系,建立健全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制。各行業主管(監管)部門繼續建立完善行業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制度措施,尚未出臺或現行制度已不符合國家最新要求的,相關部門要及時推進制度擬定或修訂工作。按照全國統一的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加大對重點領域和嚴重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力度,強化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管理。按照“誰處罰、誰公示,誰列入、誰修復”原則,做好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復管理工作。(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11.強化重點領域監管。對疫苗、食品藥品、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等涉及安全生產和人民身體健康、生命安全等領域實行全主體全鏈條重點監管。按照“誰審批(備案)、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分級分類加強公共安全活動和重點領域的安全監管。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注重從源頭上防范化解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加強生態環境監管,持續開展排污許可證質量核查,構建固定污染源“一證式”監管體系。(牽頭單位: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12.加強對新產業新業態包容審慎監管。實施包容免罰清單,推動構建包容審慎監管體系,統一行業執法標準和尺度。探索創新符合平臺經濟、產業數字化、新個體、微經濟、共享經濟等新經濟特點的監管模式。及時跟進新產業新業態競爭行為監管,強化對電子數據的取證固證,有效防范和解決虛假宣傳、侵權假冒、誤導消費等問題。加強醫師線上執業行為監管,推進線上監管平臺建設,實現對互聯網醫療服務事前審批和提醒、事中控制和預警、事后追溯和評價的全過程、全方位、全自動在線監測和管理。(牽頭單位: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四)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13.加大公平競爭審查和反不正當競爭監督執法力度。按照“誰判定、誰審查”的原則,將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市場準入、產業發展、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等全部納入公平競爭審查范圍。充分運用督查考核等措施,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做到增量政策應審盡審。建立健全跨區域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聯合執法工作機制,依法查處企業低價傾銷、價格欺詐等危害市場秩序和人民權益違法行為,加大對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執法力度。重點圍繞醫藥、公用事業、建材、教育培訓等民生領域開展反壟斷線索征集,及時歸集上報。主動引導企業合規經營,切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五)加快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
14.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標準化。結合工作實際,繼續修訂完善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全面依法承接國家和省級基本目錄中市級及其以下權限的事項,依法依規梳理自行設立的政務服務事項,加強對政務服務事項基本目錄及其要素信息的合法性、完整度、準確性、規范性審核。(牽頭單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15.推進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標準化。嚴格落實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受理條件、辦理流程、申請材料、承諾辦結時限、跑動次數等基礎和關鍵要素在省、市、縣、鄉“四級46同”,并對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實行動態調整,確保同一事項在不同地區同要素管理、同標準辦理。(牽頭單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16.強化政務服務中心“一站式”功能。建立政務服務大廳進駐事項負面清單制度,除場地限制或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均應納入本級政務服務大廳集中辦理。確不具備進駐條件的,相關部門單位要充分授權政務服務大廳綜合窗口統一代辦,進駐事項要開展實質性運行,嚴禁“明進暗不進”。落實進駐部門“首席代表”制度,按照“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模式,全權負責本部門進駐事項咨詢、受理、審批、出件等環節,保障前后臺無縫銜接。各級政務服務大廳要設置綜合服務窗口(“辦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咨詢、引導、投訴、幫辦、協調及綠色通道等功能,解決企業和群眾辦事過程中遇到的疑難和復雜問題。加強政務服務場所安全管理,提高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牽頭單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17.全面提升“一網通辦”能力。加強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運行管理,推動全市范圍內政務服務事項做到標準統一、整體聯動、業務協同,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涉及國家秘密和省級管控事項外,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平臺辦理,實現“一網通辦”,進一步增強政務服務效能。(牽頭單位:市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18.推進政務服務線上線下融合發展。規范線下政務服務工作標準,對已實現線上辦理的政務服務事項,原則上同步提供線下窗口辦事服務,由企業和群眾自主選擇辦事渠道,不得強制要求其到線上預約或線上提交材料。已在線上收取申請材料或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規范化電子材料的,不再要求提交紙質材料。推進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牽頭單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19.規范開展政務服務評估評價。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推動各級政務服務機構、政務服務平臺、政務服務熱線全面開展“好差評”工作。積極主動引導群眾開展評價工作,提升群眾對政務服務評價工作的知曉度和參與度,真正做到“件件有評價”。建立健全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好差評”管理體系,形成評價、整改、反饋、監督全流程銜接的政務服務評價機制,規范政務服務滿意度測評和跟蹤評估,更好發揮社會監督作用。(牽頭單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信息辦;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六)推進企業和群眾辦事便利化。
20.推進“掌上辦”。依托省級統一省份認證系統,進一步健全全市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利用人臉識別、指紋識別、短信驗證、第三方平臺授權登錄等核驗方式,實現一次登錄、全網通辦,實現一部手機、一個賬號,安全便捷查詢辦理身邊事。積極拓展便民服務應用,推動實現醫療就診、公共交通、水電氣熱、電信等與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繳費、查詢類便民服務應用接入“甘快辦”平臺。在戶政、社保、住房、醫療等相關事項辦理中推廣“掃碼亮證”服務,著力打造實名認證、實人核驗、實證共享服務模式。(牽頭單位:市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21.推進“集成辦”。抓好《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落實,按照事項梳理“四級46同”的要求,持續開展事項精準化梳理,實現同一事項流程、指南、材料等標準統一,推動關聯性強、辦事需求量大的跨部門、跨層級政務服務事項集成化辦理。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請、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網辦理、一次辦成、統一發證”的要求,加快政務服務平臺“一件事一次辦”事項辦理系統建設,推動自建政務服務系統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深度對接,打通業務系統,強化數據共享,加強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應用,實現企業開辦、項目投資、經貿服務、融資服務、不動產登記等領域主題式集成服務。(牽頭單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22.深化“異地辦”。圍繞教育、就業、社保、醫療等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異地辦事需求,全面推動“臨時身份證辦理”等22項新增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省通辦”,加快建立“一張清單、一個專窗”為支撐的“跨省通辦”通道。加強線上政務數據跨區域共享和電子證照互認互信,提升線下政務服務中心導辦幫辦能力,設置“省內通辦”“跨省通辦”專窗,為企業群眾提供異地辦事服務,推動更多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實現“跨省通辦”“省內通辦”。(牽頭單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23.推進“就近辦”。著力打造縱向貫通、橫向聯結、線上線下融合的基層政務服務體系,豐富完善街道社區黨群中心自助服務終端,推動政務服務窗口和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向下延伸,方便群眾在家門口辦理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暢通政務服務渠道,深化與金融機構合作,將更多一體化政務服務網熱門應用延伸至銀行網點的智慧柜員機,方便企業和群眾就近辦,真正打通政務服務“最后一公里”。(牽頭單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24.深入推行惠企政策“不來即享”。加快甘肅省數字政府“不來即享”服務系統推廣使用,嚴格執行《甘肅省涉企政策精準推送和“不來即享”服務系統工作制度(試行)》,指導企業充分使用服務系統功能。持續推進減稅降費、科技獎補資金、涉企公積金、就業補助等惠企政策實現精準推送、在線辦理,結合區域實際,重點打造產業補貼政策、醫療救助、征地養老人員醫療費報銷等“不來即享”服務,實現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精準推送向精準兌現轉變。(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稅務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市醫保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25.全面推行“接訴即辦”改革。以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及網絡平臺為主渠道,按照“一號呼入、集中受理、分級辦理、限時辦結、雙向反饋”原則,做到“有呼必應、有訴必理、有理必果”。通過“接訴即辦”改革,熱線響應率達到100%,辦結率達到100%,滿意率達到90%以上,把12345熱線打造成便民、高效、規范、智能的政務便民服務“總客服”(牽頭單位: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七)加快推進數字政府建設。
26.強化數字政府建設制度保障。制定數字政府建設數據共享、政務云管理、數據安全管理、項目績效評價等制度機制和標準規范,以制度化手段確保數字政府建設各環節工作規范有序、安全可靠推進。〔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大數據管理局)、市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27.加快數字政府基礎網絡建設。全面完成全市電子政務外網“一網雙平面”升級改造工作。按照省上安排部署,將全市各級各部門電子政務專網整合至電子政務外網,將部署在電子政務專網的各類非涉密政務信息系統遷移至電子政務外網。修訂完善全市電子政務外網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等,打造以制度管事、制度管人的電子政務外網安全運行環境。(牽頭單位:市信息辦、市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28.提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支撐能力。持續優化提升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大數據基座等平臺的支撐保障和服務能力,依托市縣區政務服務網、甘快辦APP、各級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自助終端機等全面推進政務服務一體化、公共支撐一體化、綜合保障一體化,在PC端、移動端、自助服務終端等形成全市統一的“互聯網+政務 服務”入口,持續推動各部門政務服務平臺與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應接盡接、政務服務事項應上盡上。發揮數據共享共用樞紐作用,推動電子證照、電子簽章、電子表單等共性支撐擴大應用和互通互認,擴展政務數據互聯共享、業務協同聯動,將“網上可辦”轉向“網上好辦”。(牽頭單位:市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29.推進政務數據共享應用。持續推進政務數據目錄全量梳理、資源掛接、數據匯聚等工作,建立“數據目錄清單”,實現政務數據資源清單化管理,分行業分部門構建政務數據資源庫,將相關信息進行數字化處理,形成更多的主題庫、專題庫,堅持動態更新,不斷豐富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數據資源。加大國家和省級數據資源共享平臺申請力度,有效利用國家和省級平臺數據資源,豐富本地數據資源。建立健全數據匯聚共享機制體制,實現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跨系統的政務數據資源互聯互通、可靠交換和安全共享。(牽頭單位:市大數據中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30.推進電子證照免提交應用。加快電子證照數據歸集,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互通互認,全面實現涉企證照電子化。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甘快辦”政務APP、公共資源交易等平臺,在準入準營、項目申報、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領域,探索推行在線身份認證、電子證照應用,推動更多事項辦理紙質證照“免提交”、申請表單免填寫,實現“一證(照)通辦”“零材料”辦理。(牽頭單位:市大數據中心、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有關單位)
(八)強化企業特色創新服務。
31.加大重大項目幫辦代辦力度。在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強化對重大項目和招商引資重大項目的幫辦代辦服務,推行“窗口+專班”管家式服務,做好前期輔導,突出精準高效,推動重大項目盡快盡早落地。(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招商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32.優化企業開辦流程。推動企業開辦全流程“一件事一次辦”,凡是涉及企業開辦事項一表采集、一次性提交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新網上填報或線下分次提交,將全市企業開辦全流程辦理時限壓減至1個工作日。(牽頭單位:市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33.推進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強化投資項目審批事項清單管理,嚴控新增或變相增設審批環節。不斷優化甘肅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張掖市工程建設項目行政審批系統數據共享,加大事項整合和流程再造,實現投資審批事項線上并聯辦理、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即時辦理、“一網通辦”。加快推進以“告知承諾+事中事后監管”為核心的企業投資建設項目信用承諾制改革。(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34.強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推動實現“一套圖紙”數字化管理、“不動產登記+市政公共服務”“水電氣暖信”一站式報裝,推行“用地清單制”“多段式”聯合驗收、“一枚印章管驗收”“一個章子管挖占”等改革舉措。全面推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聯合審查,推進設計方案審查分級分類管理,實現建設工程設計方案一次受理、一站式審查,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限壓縮至60個工作日內,簡易低風險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限壓縮至15個工作日內。(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35.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效率。按照公共資源交易“全省一張網”建設要求,全面配合做好數據“一網共享”、交易“一網通辦”、服務“一網集成”、監管“一網協同”系統對接和服務升級,提升公共資源配置效益和效率。集中清理招投標領域針對不同所有制企業、外地企業設置的各類隱性門檻和不合理限制。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范圍內,由投標人自行選擇交易擔保方式。鼓勵使用電子保函,降低電子保函費用。推動建立銀行、擔保機構和保險機構間的招標投標市場主體履約信用信息共享機制,對符合條件的投標人、中標人簡化交易擔保辦理流程、降低服務手續費用。(牽頭單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36.推動不動產登記在線辦理。與稅務、住建部門實現數據實時共享和業務協同,與公安、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進行不動產登記所需數據的核驗。推行不動產登記、交易監管、稅收征繳線上“一網通辦”,線下“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推動抵押權首次登記、抵押權注銷登記、預售商品房買賣預告登記、預售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商品房轉移登記、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等6項高頻業務實現“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在線辦理。(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37.優化園區項目投資服務。全面推行工業園區“標準地”改革,在工業園區推行工業項目“標準地”供應,工業園區采取“標準地”供應的工業項目用地宗數不低于30%。全面推行區域評估改革,在供應項目土地時一并向企業提供項目落地園區的區域評估成果和普查意見清單。全面推行產業園區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實現環評成果共享。全面落實“項目管家”“工作推進專班”“團隊服務”“保姆式”“店小二”等服務理念,提前介入、靠前服務、全程跟蹤,以“幫代辦”機制為項目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讓項目落地跑出“加速度”。(牽頭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38.加強企業融資服務水平。發揮好對金融機構評估考核和激勵機制作用,指導銀行機構快速、精準響應企業融資需求,增加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中長期貸款、信用貸款投放,提高新發放企業貸款中民營企業貸款占比。持續完善轄內信息共享、風險分擔等融資配套機制建設,充分發揮“信易貸”“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等平臺作用,持續推動金融服務智能化。引導銀行機構加大與政府性擔保機構的合作,優化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科技創新等領域金融服務,創新開展知識產權、商標權等質押融資業務。督促銀行機構落實好房地產“金融16條”“全省21條”,對優質房地產企業存量開發貸款合理展期并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加大房地產企業和保交樓項目新增融資支持力度。(牽頭單位:市政府金融辦、人行張掖市中心支行、張掖銀保監分局、市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稅務局等有關單位)
39.提升辦稅繳費便利化水平。納稅人在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后,無需向稅務機關報告登記變更信息,稅務機關根據市場監管部門共享的變更登記信息自動同步予以變更。有序開展“跨省通辦”工作,落地落細西部大開發區域“跨省通辦”清單事項,納稅人繳費可在西部大開發區域12個省份“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地辦”。推進全國車船稅繳納信息聯網查詢與核驗,便利納稅人異地辦理保險及繳稅。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證明、公共汽電車輛認定表、專用車證、家庭成員信息證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證明以及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者身份證明、合伙企業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證明等6項稅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納稅人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體制機制。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健全完善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進機制,配齊配強工作力量,注重系統集成、協同高效推進改革。要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出臺配套政策措施,有力有序推動落實。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培訓,讓更多企業群眾了解、參與,共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
(二)增強創新意識。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堅持問題導向、需求導向、效果導向,積極探索更多原創性、差異化的改革措施。要及時總結典型經驗做法,通過組織培訓交流、加強媒體宣傳等形式,推廣改革創新成果。
(三)強化監督檢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落實情況已列入市政府年度督查計劃,督查牽頭部門組織開展專項糾治工作,對工作懈怠、陽奉陰違,甚至不作為、亂作為,為項目實施、企業生產設置障礙的單位及人和事嚴肅查處,對問題整改不及時不徹底的追責問責,切實消除改革中的堵點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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