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
              索引號
              620700004/2018-47812
              文號
              張政辦發〔2016〕40號
              關鍵詞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
              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
              責任部門
              顧文霞
              生成日期
              2016-04-21 10:19:46
              是否有效

              張政辦發〔2016〕40號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張掖市推進基層綜合性

              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張掖市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第7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10日

               

               

              張掖市推進基層綜合性

              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4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6〕24號)和《甘肅省“鄉村舞臺”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啟動實施全省城市街道、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通知》(甘鄉辦〔2016〕1號)精神,推進基層公共文化資源有效整合和統籌利用,提升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管理和服務水平,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為目標,以保障群眾基本文化權益為根本,以強化資源整合、創新管理機制、提升服務效能為重點,因地制宜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把服務群眾同教育引導群眾結合起來,把滿足需求同提高素養結合起來,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使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得到全面加強和提升,為“建設絲路明珠金張掖、實現幸福美好家園夢”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和文化支撐。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導向,服務大局。發揮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在宣傳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動人們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用先進文化占領基層文化陣地。

              2.以人為本,對接需求。把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群眾滿意度作為檢驗工作的首要標準,建立健全群眾需求反饋機制,促進供需有效對接,真正把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成服務基層、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

              3.統籌規劃,共建共享。以城市社區和邊遠農牧區為重點,從城鄉基層實際出發,發揮基層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強規劃指導,科學合理布局,整合各級各類面向基層的公共文化資源和服務,促進文化資源優化配置、高效利用。

              4.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綜合考慮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人口變化、文化特點和自然條件等因素,堅持試點先行,及時總結不同地區建設經驗,發揮典型示范作用,推動各地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建設發展模式。

              5.改革創新,提升效能。圍繞建設、管理、使用等關鍵環節,改革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創新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的內容和形式,鼓勵社會參與和群眾自我服務,提高綜合服務效益。

              (三)工作目標。行政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鄉村舞臺”)到2017年實現全覆蓋,城市街道綜合文化站、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到2018年實現全覆蓋。在全市范圍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普遍建成集宣傳文化、黨員教育、科學普及、普法教育、體育健身等功能于一體,資源充足、設備齊全、服務規范、保障有力、群眾滿意度較高的基層綜合性公共文化設施和場所,形成一套符合實際、運行良好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層、專兼職結合、綜合素質高的基層文化隊伍,使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成為我市文化建設的重要陣地和提供公共服務的綜合平臺,成為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成為基層黨組織凝聚、服務群眾的重要載體。

              二、建設任務和標準

              (四)城市街道標準化綜合文化站建設。按照全省城市街道綜合文化站建設部署,到2017年全市建成5個城市街道標準化綜合文化站(2016年3個、2017年2個)。建設標準參照《鄉鎮綜合文化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48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標準》(建標 160-2012)執行。

              (五)城市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按照全省城市社區綜合性文化中心建設部署,到2018年全市建成44個城市社區綜合性文化中心(2016年18個、2017年13個、2018年13個),著力打造10—15分鐘“文化娛樂圈”、“體育健身圈”。參照《甘肅省“鄉村舞臺”建設管理細則(試行)》,建設標準:(1)文化室:面積在80㎡以上,建設多功能活動室、培訓室、圖書閱覽室、電子閱覽室,拓展建設書畫室、棋牌室、乒乓球室、日間照料室、兒童活動室等活動場所,并提供免費無線WiFi服務。(2)文體廣場。建設選址適中、與地域條件相協調、硬化面積在1000㎡ 以上的文體廣場,文體廣場要建設閱報欄、電子閱報屏和公益廣告牌,配備體育健身設施和燈光音響設備等,有條件的可搭建戲臺舞臺。(3)活動設施。移動音響1套,投影儀1套,電視機1臺,電腦10臺以上、演出樂器10件以上,演出服裝10套以上,訂購報刊5種以上,藏書1500冊以上。(4)美化亮化。廣場建設綠化帶,種植特色花草樹木,有固定的照明設施和文化演出活動燈光。(5)文化隊伍:組建10人以上的民間自辦文化社團。

              (六)行政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鄉村舞臺”)建設。按照全省“鄉村舞臺”建設總體部署,至2015年底,全市已建成535個(含精準扶貧重點貧困村65個)“鄉村舞臺”,到2017年全面完成建設任務(2016年200個、2017年100個)。按照《甘肅省“鄉村舞臺”建設管理細則(試行)》,建設標準:(1)文化室。面積在50㎡以上,依托黨員遠程教育、信息資源共享和農家書屋,推廣公共電子閱覽室建設,拓展建設培訓室、展覽室、書畫室、棋牌室、乒乓球室、日間照料室、兒童活動室等活動場所。(2)文體廣場。建設地址選在群眾集中居住區域,硬化面積在1000以上,演出舞臺在60㎡以上,舞臺照壁設計“鄉村舞臺”字樣和省上統一圖案標識;文化長廊20㎡以上,設置文化活動公示牌、光榮榜、曝光牌等;建設體育健身器材10種以上,有條件的可拓展建設籃球場、羽毛球場等室外活動場地。(3)活動設施。移動音響1套,投影儀1套,電視機1臺,演出樂器10件以上,演出服裝10套以上,訂購報刊5種以上,藏書1500冊以上。(4)特色展覽室。有條件的地方要建設村史館、鄉村記憶博物館(陣列室)、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傳習所。(5)美化亮化。廣場建設綠化帶,種植特色花草樹木,有固定的照明設施和文化演出活動燈光。(6)文化隊伍:組建10人以上的民間自辦文化社團。

              三、服務內容和方式

              (七)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圍繞新時期黨和國家的重大改革措施及惠民政策,采取政策解讀、專題報告、百姓論壇等多種方式,開展基層宣傳教育,使群眾更好地理解、支持黨委和政府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學習教育和中國夢主題教育實踐,推進文明村鎮、文明社區創建和鄉賢文化建設,利用宣傳欄、展示墻、文化課堂、道德講堂以及網絡平臺等方式開展宣傳,舉辦道德模范展覽展示、巡講巡演活動,通過以身邊人講身邊事、身邊事教身邊人的方式,培養群眾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領社會文明風尚;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利用當地特色歷史文化資源,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和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創建,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民族歌舞、傳統體育比賽等民族民俗活動,打造基層特色文化品牌;積極開展藝術普及、全民閱讀、法治文化教育、科學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技能和就業技能培訓等,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提高群眾綜合素質。

              (八)組織引導群眾文體活動。培育提升以“快樂老鄉·鄉村舞臺”為載體的宣傳思想文化品牌,深入開展以“五個五”( 文化娛樂“五做到”、美麗鄉村“五查問”、創業創新“五爭先”、健康生活“五提倡”、文明風尚“五爭創”)為主要內容的群眾性引領示范活動。支持群眾自辦文化,依托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興辦讀書社、書畫社、鄉村文藝俱樂部,組建演出團體、民間文藝社團、健身團隊以及個體放映隊等。結合中華傳統節日、重要節假日和重大節慶活動等,通過組織開展讀書征文、文藝演出、經典誦讀、書畫攝影、體育健身等文體賽事、調演活動,吸引更多群眾參與。加強對廣場舞等群眾文體活動的引導,推進廣場文化健康、規范、有序發展。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保持和增強群眾性,以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為載體,開展職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課外實踐和婦女文藝健身培訓等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引導所聯系群眾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自覺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九)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暢通群眾文化需求反饋渠道,根據服務目錄科學設置“菜單”,采取“訂單”服務方式,實現供需有效對接。實行錯時開放,提高利用效率。為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農民工和農村留守婦女兒童等群體提供有針對性的文化服務,推出一批特色服務項目。廣泛開展流動文化服務,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成流動服務點,積極開展文化進社區、進農村和區域文化互動交流等活動。充分發揮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優勢,利用公共數字文化項目和資源,為基層群眾提供數字閱讀、文化娛樂、公共信息和技能培訓等服務。推廣文化體育志愿服務,吸納更多有奉獻精神和文體技能的普通群眾成為志愿者,在城鄉社區就近就便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探索文化體育等相關機構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對口幫扶機制,推動骨干文藝團體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結對子”。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強組織領導。市創建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示范區及文化大市建設領導小組、市“鄉村舞臺”建設領導小組統籌全市基層綜合性文化中心建設。縣區政府是基層綜合文化中心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把加強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展作為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內容,結合農村社區建設、扶貧開發、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盡快制定實施方案,明確總體思路、具體舉措和責任時限。要實事求是地確定存量改造和增量建設任務,將各類面向基層的公共文化資源統籌用于支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發展,及時研究解決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各相關部門要立足職責、分工合作,按照建設的基本要求和階段性工作任務,加強業務指導,對口做好場地、設施、隊伍、活動、保障、服務等工作,確保各項工作任務有效落實。

              (十一)加大資金保障。各縣區政府要根據實際需要和相關標準,將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所需資金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行政村綜合性文化中心(“鄉村舞臺”)建設要采取“財政支持一點、項目安排一點、社會籌措一點、能人捐贈一點” ,加大對貧困村扶貧資金支持力度等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城市社區綜合性文化中心要嚴格落實“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用于社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的要求,有效統籌建設資金。為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行政村835個、城市社區44個),按照工程建設完成情況,市級財政對每個建設點補助2000元,縣級財政補助3000元,用于設備購置和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同時,落實對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的各項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支持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

              (十二)加強隊伍建設。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按照中央和省上有關規定配備工作人員不少于2名的要求(其中1名為副科級的文化站長),規模較大的鄉鎮適當增加。有條件的縣區要在村(社區)設立城鄉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崗位,配置由縣級公共財政補貼的工作人員,負責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管理服務工作。鼓勵“三支一扶”大學畢業生、大學生村官、志愿者等專兼職從事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管理服務工作。加強業務培訓,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文化專兼職人員每年參加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5天。

              (十三)健全完善制度。結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建設,文化館、圖書館、美術館和鄉鎮綜合文化站要制定指導、引導和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相關制度和開展基層文化服務活動的相關目錄。城鄉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要圍繞功能定位、運行方式、服務規范、人員管理、經費投入、績效考核、獎懲措施等重點環節,建立健全標準體系和內部管理制度,形成長效機制,實現設施良性運轉、長期使用和可持續發展。嚴格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十四)強化督促檢查。把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納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務考核指標、納入全市精準扶貧工作考核指標,由各級文化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動態監測和績效評價機制,市督查考核局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文廣新局、市體育局、市司法局、市科協等部門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使用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及時匯報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問題。同時,引入第三方開展公眾滿意度測評,對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管理和使用中群眾滿意度較差的地方要進行通報批評,對好的做法和經驗及時總結、推廣。

               

               

               

              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4月13日印發

              共印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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