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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政辦發〔2018〕9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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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張掖市全域創建省級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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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現將《張掖市全域創建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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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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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全域創建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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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黨委、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著力打造“食安張掖”品牌,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扎實開展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活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保障公眾食品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開展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域創建工作。按照城市農村全覆蓋、所有縣區全啟動、“十三五”末基本達標的目標,落實縣區屬地政府管理責任,靠實監管部門法定履職,促進企業誠信守法經營,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加快形成“上下統一、責任明晰,運行高效、保障有力,無縫銜接、全程監管,符合實情、科學合理”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推動全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整體水平、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水平和群眾滿意度“四個明顯提升”。
(二)基本原則
1 .統一部署、政府主導。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負責創建工作的統一部署與指導,各縣區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創建工作。創建工作要結合當地實際,著力解決當前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和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不斷推動創建工作深入開展。
2 .多方協作、合力推進。動員全社會廣泛參與創建工作,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多措并舉,協作配合,形成創建工作的強大合力,多角度、多層次、全方位推進創建工作。
3 .以民為本、科學評價。把社會認可、群眾滿意作為創建工作的重要衡量標尺,科學設定評價標準,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確保評價結果客觀真實、公開公平公正,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讓全社會共享創建成果。
(三)創建目標
力爭通過創建,各縣區全面達到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標準,形成全市上下機制完善、管理科學、實效顯著的創建工作體系,為創建國家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好基礎。
二、創建工作安排
各縣區按照市上的統一部署,各負其責,全面組織開展創建工作,創建周期原則上不少于2年。工作基礎特別扎實、各項指標達到創建標準的縣區可以提前1年申請驗收。已經完成創建目標的甘州區、高臺縣要進一步鞏固提高,發揮好示范引領作用。
(一)啟動部署。 2018年6月15日前 ,市上完成創建工作安排部署;6月底前,各縣區制定創建方案,全面啟動創建工作。
(二)實施創建。 各縣區圍繞組織管理、監管執法、企業責任、應急管理、社會共治等方面,推進機制建設,提升監管能力,并將創建工作與實施食品安全“十三五”規劃有機結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扎實推進,著力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
(三)考核評價。 2020 年2月底前(申請提前驗收的為2019年2月底前),在創建縣區政府自評的基礎上,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進行初評并向縣區政府反饋初評問題。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根據縣區整改情況向省食安委提出驗收申請。省食安委綜合采取第三方評價、群眾滿意度調查等方式,對創建工作進行綜合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四)公示命名。 對通過省食安委現場評價的縣區,由省食安辦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將收到的訴求、意見、建議及辦理反饋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評議監督。對通過綜合評價、公示無異議的縣區,由省食安委授予“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稱號。未通過驗收的,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于下一年度再提出驗收申請。連續2年未通過的,重新開始新一輪創建工作。
(五)動態管理。 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實行動態管理,省、市食(藥)安委辦每年組織1次檢查,并將檢查發現的問題反饋當地政府;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全面評價。省食安委每3年組織一次跟蹤評價,1次食品安全滿意度調查,向社會公示跟蹤評價和滿意度調查結果。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由省食安委取消其“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稱號;對創建工作成效下滑明顯、群眾反映強烈的,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稱號并向社會公布。
三、創建標準
(一)食品安全狀況持續良好。 近3年未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未發生引發省內外廣泛關注、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件。當地群眾食品安全總體滿意度達到70%,對創建工作的知曉率達到75%,對創建工作的支持率達到85%。(各縣區政府,市食藥安委辦負責落實)
(二)黨政同責落實到位。 地方黨委、政府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出臺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的文件,將食品安全納入黨委、政府年度綜合目標考核、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建立統一權威的食品監管體制,落實“四有兩責”要求。(各縣區政府負責落實)
(三)食品安全源頭治理有效。 農產品質量安全得到保障,肉類、蔬菜等重要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初見成效。集中交易市場管理有序,畜禽屠宰管理規范,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并規范處置。積極推進耕地污染源頭治理,加強糧食質量安全監測與監管,嚴把糧食收購、貯存、運輸關。(各縣區政府,市農業、畜牧、工商、建設、糧食部門分工負責)
(四)嚴格實施全程監管。 嚴格執行食品安全標準,強化抽樣檢驗,加強智慧監管,運用大數據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現代化水平。良好行為規范有效實施,現場檢查標準規范,對小作坊、小攤販、小經營店和農村食品、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管理到位,監管責任全面落實,風險隱患得到有效控制,監管執法信息全面公開,應急處置及時高效。(各縣區政府,市食藥、教育分工負責)
(五)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明確案件查辦事權,完善案件查辦制度,規范案件查辦行為。案件協查聯動機制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查處。(各縣區政府,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企業主體責任全面落實。 認真落實食品安全自查、追溯、從業人員管理制度,集中交易市場管理規范,及時處理問題食品,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各縣區政府,市食藥、工商部門分工負責)
(七)社會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健全,社會監督渠道暢通,公眾食品安全素養較高。(各縣區政府,市工商、商務、食藥部門分工負責)
創建工作考核評價依據省食安辦的考核評價標準進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將創建工作納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成立張掖市全域創建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由市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加大創建工作的統籌協調和指導力度。創建工作辦公室根據創建目標要求、時間節點,以明察暗訪、工作例會、現場推進會等方式,對創建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的困難問題,確保創建工作實效。各縣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政府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創建工作領導機制,加強組織協調,明確職責分工,有序開展工作,確保各項創建措施落到實處。
(二)加強政策激勵。 各縣區要保障創建工作投入,突出重點,整合資源,加強檢驗檢測、風險監測、宣傳教育、基層監管站所和基層食安辦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科學監管能力。對創建達標的縣區,除省上配套的支持政策外,市財政局、市食藥監局將優先支持食品安全監管項目建設。獲得省級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的可作為縣區黨委政府年度績效考核以及文明城市、衛生城市和社會綜合治理等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縣區政府可結合創建工作實際制定獎勵辦法。
(三)嚴格工作標準。 各縣區要根據《甘肅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考核評價標準》,制訂本轄區創建實施方案、細則及責任分解落實方案,確保高標準、高起點開展創建工作。
(四)營造良好氛圍。 各縣區、各部門要嚴格創建工作管理,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注重對監管成效、特色做法、典型案例的總結,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要加大創建工作宣傳力度,提高社會公眾對創建工作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創建標準重點的知曉率,廣泛凝聚社會共識,進一步推動形成全社會重視、參與、監督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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