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辦發〔2020〕52號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張掖市處置重大外來和
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現將《張掖市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印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30日
張掖市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
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有效調動各方力量,及時處置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控制林業有害生物傳播、擴散蔓延,保護生態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森林病蟲害防治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甘肅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條例》和《張掖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發生的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將保障生態環境安全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出發點,提前介入,防控結合,加強監測檢疫,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造成的損失。
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聯動。應急處置要按照條塊結合、屬地管理要求,由市、縣林草主管部門在同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聯動,規范程序,落實相關責任。
堅持快速反應、緊急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一旦發生,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加強各相關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確保政令暢通、信息傳遞快速準確、應急處置措施及時到位。
堅持尊重知識、科學防控。充分聽取專家和技術人員的意見建議,積極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指導防災減災。
1.5 災害等級
1.5.1 發生以下事件之一的,確定為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事件(Ⅰ級)。
1.5.1.1 對人類健康構成威脅,可能引起人類疾病的;
1.5.1.2 首次發現的重大檢疫性、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且受害面積大于1畝的,包括松材線蟲病、紅脂大小蠹、美國白蛾等;
1.5.1.3 首次發現外來檢疫性林業有害生物入侵致使林木受害面積大于1畝時。
1.5.2 發生以下事件之一的,確定為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Ⅱ級)。
1.5.2.1 新發生國家級、省級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入侵的;
1.5.2.2 林業非檢疫性有害生物導致葉部受害連片成災面積5萬畝以上,枝干受害連片成災面積1500畝以上,且危害程度中度以上,發生面積占總發生面積50%以上的;
1.5.2.3 常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突然暴發成災,連片成災面積7500畝以上,林業鼠(兔)害連片成災面積750畝以上的;
1.5.2.4 專家組評估為國外、省外林業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發重大危害的。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張掖市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聯系林草工作副秘書長、市林草局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林草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局、市畜牧獸醫局、市公路管理局、市氣象局、市科協、張掖火車站等部門單位負責同志組成。
2.2 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省林草局關于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重大行政措施和安排部署;指導各縣區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組織各縣區、林場、苗圃和有關部門進行重特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協調解決各行政區域之間、地方與駐地單位之間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各縣區制定并審定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計劃和應急預案;指導、檢查和督促各縣區林業有害生物應急防治工作;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做好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有關工作;研究、處理其他有關防治林業有害生物的重大事項。
2.3 辦事機構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林草局,由市林草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主要職責:負責市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在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制定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方案,部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督促各縣區、各有關部門按職責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
2.4 聯動機構
事發地縣區政府、市政府相關部門及單位是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工作的聯動機構,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聯動和先期處置工作。
2.4.1 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新聞媒體及時報道市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授權發布的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疫情信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輿論引導,加強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的宣傳報道和普及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知識。
2.4.2 市林草局:組織牽頭實施本預案,負責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內外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防治信息,開展風險分析、預測,并提出應急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為指揮部決策提供技術支持;負責組織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制定事件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防控措施,并進行檢查、督導;根據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及時向市政府提出劃定和封鎖疫區的建議,依法設立檢疫檢查站,緊急封鎖疫區,禁止任何可能傳播有害生物的媒介材料出入;加強系統內有關人才的培養,定期開展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起一支高素質的應對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專業管理和技術人員隊伍。
2.4.3 市財政局:負責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市級應急處置經費的籌措、撥付和監督管理工作。
2.4.4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發生區域救災所需的地理信息保障,配合相關部門開展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救助工作。
2.4.5 市應急局:負責應對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相關應急救援力量的協調。
2.4.6 市公安局:負責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分布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等工作,協助做好災區疫情封鎖,確保疫點內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及時得到撲滅和治理,加強疫區內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
2.4.7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物資市場的監管工作,做好疫區、保護區內林業及其產品交易市場的監管工作,防止人為造成災情的擴散蔓延。
2.4.8 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監測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疫情動態,防止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分布區疫情向農田蔓延。協助林草部門開展林田交錯帶的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2.4.9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相關的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實施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防控措施,進行檢查、督導。
2.4.10 市交通運輸局、張掖公路管理局、張掖火車站:負責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人員以及防治藥品、器械等應急物資和有關樣品的運送,確保安全、快速,防止疫情擴散。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運輸力量,為救災物資及時、快捷運往受災地區提供便利條件。
2.4.11 市科技局、市科協:負責組織市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專家組,并提供相關的科技信息和資料查詢,為指揮部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2.4.12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災區氣象信息,為科學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提供天氣預報等服務。
2.4.13 市郵政管理局: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實施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防控安排,對進出郵件快件進行檢查,防止疫情隨郵件快件傳播。
2.5 縣區機構
縣區林草主管部門應結合本地實際,建立以當地森防檢疫部門為主的工作協調機構。鄉鎮林草部門要建立相應的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救治隊伍或防控小組,負責轄區內的監測、檢查、防治及宣傳等工作。
3 預警和預防機制
3.1 預防體系
在全市建立健全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網絡和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劃定一般預防區和重點預防區。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加強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檢疫預災體系和防治減災體系建設,充分發揮國家級、省級中心測報點和基層林草工作站的作用,加強各級應急指揮信息系統、監測預警專業隊伍和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升監測預警能力。
3.2 監測機構
市內各級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機構為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監測實施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工作。發現病死樹和其他異常現象,應及時調查、取樣,專人管護,實施監控,并及時報告。對于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種類,由市林草局組織鑒定,市林草局無法確認和鑒定的,送省林草主管部門進行鑒定。
3.3 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撐
各級林草主管部門要加強信息交流與合作,及時掌握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發生信息。積極聽取專家意見和建議,定期組織有關專家對可能入侵的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進行風險分析,評定風險等級,提出預防措施與控制技術。
3.4 檢疫管理
市、縣區林草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現有檢疫檢查站和木材檢查站,嚴密封鎖疫情,防止疫情擴散傳播。同時要進一步嚴格市外、省外引種審批管理,積極開展引種前風險評估,開展隔離試種,并加強監管,防止疫情傳入。
4 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發生或可能發生時,市屬有關部門、有關縣區和事發單位要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發展,并將事件和先期應急處置情況按規定迅速、準確上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2 分級響應
4.2.1 Ⅰ級響應行動
市內發生Ⅰ級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由市應急指揮部上報省政府確認,并在省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協調市屬有關部門、事發縣區政府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4.2.1.1 市應急指揮部啟動本級預案,召開成員單位會議,安排部署具體救災工作,并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
4.2.1.2 市應急指揮部派出救災工作組,深入災區調查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發生情況,指導災區開展防治工作。并根據災情分析發生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應急處置操作規程,組織有關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綜合評估,提出應對的治理方案,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
4.2.1.3 市應急指揮部根據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災區防治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災區進行防治的應急處置方案,由縣區林草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并按照方案進行全面防治。縣區對發生區及周邊地區進行調查、取樣、技術分析和檢驗,實施跟蹤監測,及時組織和調動地方應急救災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加強對防治現場的監督檢查,保證防治質量。
4.2.1.4 市財政局、林草局聯合向省財政廳、省林草局申請,落實救災補助資金。監督市、縣區林草部門落實救災應急措施,規范使用救災資金和物資。
4.2.1.5 市應急指揮部協調公安、交通運輸、鐵路、氣象、畜牧獸醫、郵政等部門單位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保障應急處置所需的物資、經費和其他需要。
4.2.1.6 市應急指揮部對屬于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報送市政府劃定并封鎖疫區,依法設立檢疫檢查站,實施疫區封鎖。檢疫檢查站設立后,要嚴格隔離現場,封鎖疫區,嚴禁寄生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擴散蔓延。同時,要及時向省政府和省林草局報告災情防治情況,并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4.2.2 Ⅱ級響應行動
市內發生Ⅱ級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由市林草局確認,并在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下,采取以下應急響應措施。
4.2.2.1 召開市應急指揮部啟動本級預案,召開成員單位會議,研究部署救災應急工作,并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
4.2.2.2 根據災區疫情防治工作的需要,市應急指揮部派出工作組深入災區調查了解災情,指導幫助災區開展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組織有關專家對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進行綜合評估,并將相關情況報告市委、市政府。
4.2.2.3 縣區林草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轄區內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防控處置工作,加強對防治現場的監督檢查,保證防治質量。
4.2.2.4 由縣區林草主管部門負責對事發地及周邊地區進行調查、取樣、技術分析和檢驗,實施跟蹤檢測,及時掌握災情,分析發生趨勢,并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2.2.5 根據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嚴重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由市財政局和市林草局負責向上級申請林業有害生物救災補助資金,并加強對救災補助資金的核撥和使用情況的監督。
4.3 信息共享和處理
4.3.1 報告制度
發現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或疑似情況時,應立即向所在縣區林草主管部門報告。縣區林草主管部門接報核實后立即向同級政府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應同時說明信息來源,危害區域、程度、發生性質的初步判定、擬采取的措施及報告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系方式等)。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核實研判后,應在2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市林草局。
當地政府及應急指揮部接到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發生報告后,應立即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時向上級政府及應急指揮部報告。向上級政府及應急指揮部報告突發事件采用電話、傳真等方式,隨后以書面報告專題上報。報告內容應包括發生危害情況、已采取的措施和必要的圖片、錄像光盤等基礎材料。
4.3.2 通報與信息發布
4.3.2.1 Ⅰ級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有關信息,逐級報至國家林草局按照規定發布。Ⅱ級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有關信息,由市政府批準發布,向省政府和省林草局報告,并向周邊及毗鄰市州、縣區通報。
4.3.2.2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疫情通報后,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有關縣區林草及其他有關部門,密切關注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發生并加強監測工作。
4.3.2.3 經省應急指揮部授權,市應急指揮部建立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新聞發布制度,確定專人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涉及對外報道時,未經省應急指揮部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新聞單位有關報道須經市應急指揮部審核同意。
4.4 應急結束
應急響應啟動后,屬Ⅰ級重大外來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由專家組根據災情發展變化和防治效果情況,提出繼續實施、終結實施或轉為非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事件實施防治的評估報告,報省應急指揮部,由省應急指揮部對外公布下一階段的工作部署或應急結束。屬Ⅱ級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專家組開展調研,收集相關資料,并由專家組根據災情發展變化和防治效果實際,提出繼續實施、終結實施或轉為非重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實施防治的評估報告,報市應急指揮部,由市應急指揮部對外公布下一階段的工作部署或應急結束。
5 后期評估與善后處置
5.1 后期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件發生縣區及時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對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分析該事件發生的原因和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措施,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林草局提交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調查報告。
5.2 善后處置
事件應急實施結束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指導發生地林草主管部門開展災后重建,重點組織實施專家組后期評估提出的改進措施。恢復受災林區,清理因應急措施而設立的臨時設施。經專家組評估認為造成重大損失的,地方政府應酌情予以補助。
6 應急保障
6.1 通訊保障
在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各級林草主管部門必須保持通訊及有關信息系統網絡暢通,明確主要聯絡和信息系統維護人員、專用電話和備用電話。
6.2 經費保障
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局、市林草局積極向上爭取,不足部分由市、縣區財政統籌解決。
6.3 物資儲備
市、縣區林草主管部門要根據所掌握的情況以及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的發生特點,儲備藥劑、藥械、油料、運輸車輛及其他物資。通過信息網,與藥劑藥械企業建立密切聯系,實行合同儲備。各級林草主管部門都應做好應急物資儲備建設工作。
因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處置需要,市應急指揮部可以緊急調運救災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
6.4 技術保障
市、縣區林草主管部門要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內外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防治信息,組織專家對林業檢疫性有害生物和潛在危險性林業有害生物進行超前研究,開展風險分析、預測,并提出應急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為指揮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同時,要加強與市、縣區氣象部門的應急信息溝通或共享,以便及時了解掌握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影響范圍、應急需求等。發生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時,根據市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市氣象局要及時組織進行現場觀測,為應急處置提供準確、有效的氣象觀測和預報信息服務。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結束后,發生地的林草主管部門應繼續加強對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和研究,隨時掌握動態,防止再次暴發。
6.5 人員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林草主管部門要根據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發生形勢和專家意見,建立健全基層森檢機構,建立統一的突發事件預防控制體系,加強系統內部專業人才的培養,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推廣新知識和先進技術,建立高素質的應對生物災害專業管理和技術人員隊伍。
6.6 監督與演練
根據專家的意見和不同時期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的發生危害情況及潛在威脅,市林草局定期對各縣區應對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的能力組織檢查,如機構成立、隊伍建設、物資保障、技術儲備情況等。市、縣區林草主管部門要分年度、分批次對專業技術人員和防治專業隊伍進行技術培訓,適時組織實戰演練,提高應對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的能力及水平。
7 附則
7.1 預案修訂
市林草局根據情況變化,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縣區林草主管部門也要及時修訂完善本級預案,并報市林草局備案。
7.2 責任與獎懲
對在報告和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或文件等的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參與應急處置工作致病、致殘、傷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或撫恤。對在報告和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過程中,因玩忽職守而造成損失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7.3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林草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制定,并負責解釋。
7.4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張掖市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附件
張掖市處置重大外來和突發性林業有害生物
事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總 指 揮:王海峰 市委常委、副市長
辦電:0936-8213266
副總指揮:王永新 市政府副秘書長
辦電:0936-8216437
聶 斌 市林草局局長
辦電:0936-8215546
成 員:趙開智 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
辦電:0936-8212665
王金龍 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辦電:0936-8313808
何福成 市應急局副局長
辦電:0936-8215638
劉德貴 市財政局副局長
辦電:0936-8360704
毛建華 市公安局副局長
辦電:0936-5999005
張建文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辦電:0936-6915008
萬 琪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辦電:0936-8298258
張 旭 市科技局副局長
辦電:0936-8223500
屈新平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辦電:0936-8256836
楊嵩奇 市畜牧獸醫局副局長
辦電:0936-8211641
周明霞 市科協主席
辦電:0936-8223239
郭生璽 張掖日報社社長
辦電:0936-8860200
劉鵬梟 市氣象局副局長
辦電:0936-8517861
土建雄 市林草局副局長
辦電:0936-8226620
李雪峰 市森林公安局副局長
辦電:0936-8222209
趙文龍 市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站長
辦電:0936-8212248
張英華 張掖火車站站長
辦電:0936-597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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