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批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全市城鎮居民基本
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各單位: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意見》已經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調整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個人繳費標準的意見
(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根據《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做好2016年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190號)精神,結合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現對全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做如下調整: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不分人群類別,統一按每人每年150元確定繳費標準;民政部門確認的城市一、二類低保人員個人繳費部分,由民政部門全額代繳。
本意見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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