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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張掖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號
              620700004/2018-12347
              文號
              張政辦發〔2018〕170號
              關鍵詞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
              公開形式
              責任部門
              生成日期
              2018-11-02 11:05:00
              是否有效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張掖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

              張政辦發〔2018〕170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有關單位:

              《張掖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張掖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7〕12號)精神和省、市關于支持科技創新若干措施相關要求,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激發全市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熱情,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積極推進科技體制機制創新,切實加強政策引導支持,進一步發展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優化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環境條件,提高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行動成效,促進科技要素帶動資金、人才、信息、管理等生產要素向產業聚集,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助推特色主導產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

              二、選派重點

              1.突出擇優選派。選派一批擁護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具備良好職業道德、熱愛創新創業事業、具備專業技術或企業管理特長的科技人員充實科技特派員隊伍,培養一批創業型或有償服務型科技特派員,增加法人科技特派員數量,提高基層科技創新和服務能力,使之成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服務“三農”的中堅力量。符合條件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本人自愿申請、所在單位同意、科技管理部門會同人社部門審核后,報請本級人民政府研究,并經公示后確定為科技特派員。非公職人員直接向科技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按程序選派。自愿進入企業的科技特派員,必須征得企業同意后方可選派。(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

              2.突出形式多樣。借鑒農業科技特派員經驗,大力發展工業科技特派員,選聘一批省內外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赴企業、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開展科技攻關和科研服務,或與企業聯合建立成果轉移轉化服務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實驗室、技術中心、創業基地等。鼓勵省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駐張其他單位的科技人員加入科技特派員隊伍,支持科技人員、大學生、返鄉農民工、退伍轉業軍人、退休技術人員、農村青年中具備技術特長的人員,以科技特派員身份自愿到農村開展科技扶貧、技術服務和創新創業。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單位的科技人員以科技特派員身份,自愿領辦、創辦、協辦科技型企業。(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縣區政府)

              3.突出培育典型。堅持政府引導,整合政策、資金、項目等科技資源,培育一批熱心服務“三農”和企業、新技術新品種示范帶動、走在創新創業前列的科技特派員先進典型,總結其可復制、可操作的經驗和做法,促進科技特派員工作健康持續發展。(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

              三、主要任務

              1.科技培訓。市、縣區科技管理部門每年安排不同層次的能力提升班次,組織科技特派員走出去學習培訓交流。加強科技創業培訓,鼓勵和支持科技特派員爭當創業導師,依托科技特派員創業基地和培訓基地,開展對小微企業、眾創空間、星創天地、大學生、返鄉創業人員、農民致富能人、農村科技示范戶、農村中小企業就業人員、農村經紀人、農民技術員等鄉土科技帶頭人和高校畢業生、回鄉青年的培訓,提高其創新創業能力。(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

              2.推廣轉化。針對產業鏈關鍵環節和瓶頸問題,以科技特派員創業為引領,實施一批重大科技創業項目,集成轉化應用一批先進科技成果,引進推廣一批先進適用新技術、新品種,提升各產業鏈科技含量。已選派的科技特派員,可以自愿組成3人以上的科技特派員團隊,瞄準農村、社區、企業等創新發展需求,圍繞創新鏈、產業鏈開展技術服務、產品開發和成果轉化。擇優選派依托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平臺)或承擔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科技人員為國際科技特派員,在“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發展中國家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示范先進適用技術,推動科技成果走出去、引進來。(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

              3.創辦實體。鼓勵和支持科技特派員由公益服務型向創新創業型轉型,支持科技特派員或者科技特派員團隊領辦、創辦“星創天地”、“眾創空間”、創新創業示范基地、小微企業和生產經營主體等。各類科技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創新平臺,優先支持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培育一批具有法人資格的科技特派員,扶持和培育農民專業合作社,大力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全面提升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民就業增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4.合作創業。支持科技特派員與科技型企業合作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研發服務。對派駐到科技型企業的科技特派員依托企業申報的各類產學研合作項目給予優先支持。科技特派員促成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共建的各類創新平臺,按照省、市支持科技創新政策中對應的各類平臺標準和程序給予獎勵補助。鼓勵支持企業建立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吸引科技特派員服務企業技術創新,支持科技特派員工作站承擔各類科技創新項目,建設科技創新平臺。科技特派員或科技特派員團隊優先承擔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5.科技扶貧。市級科技計劃每年安排專項資金,鞏固深化科技特派員精準扶貧創新創業“三個一”行動,開展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升級版”示范推廣,進一步培育壯大貧困鄉村主導產業,不斷提升貧困農戶增收致富能力。(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6.帶動就業。全市科技特派員每年帶動百名大學生和農民工參與農村科技創業行動,開展科技創業和服務,創造新的就業載體,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創業實現就業。充分發揮科技特派員“聯農帶農”的優勢,鼓勵科技特派員建設“互聯網+現代農業”電商平臺,通過自辦、聯辦農產品和農資經營網點,逐步形成自主經營、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促進農產品電子商務,暢通農業創新發展渠道。(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完善利益機制

              1.落實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券制度。創新體制機制,積極落實甘肅省科技特派員創新創業券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員或科技特派員團隊領辦、創辦的科技型企業拓寬投融資渠道,開展農村、社區科技扶貧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公益服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2.建立科技特派員服務平臺。建立科技特派員服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服務科技特派員與企業、社區、地方的交流合作,服務供需雙方的技術需求和人才需求,為科技特派員提供創新創業信息,宣傳展示科技創新成果,宣傳交流先進事跡和典型經驗。(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3.支持開展公益性技術服務。對科技特派員或者科技特派員團隊深入農村,開展脫貧攻堅或民生事業等公益性技術服務,促進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和科技成果轉化的,各縣區結合實際給予補助,或通過實施各類科技示范項目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4.支持開展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對履行國際科技合作交流任務的國際科技特派員,優先推薦承擔國家級和省級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國際科技特派員牽頭創建的國際科技合作平臺,按照省上支持科技創新政策中省級國際科技合作基地的標準和程序給予獎勵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5.支持依法取得有償服務報酬。科技特派員創辦、領辦、協辦科技型企業,應當依法取得合理收入。科技特派員服務科技型企業,或在所服務企業中擔任職務,應當從企業中獲得有償服務報酬或股權、期權分紅。科技特派員在農村或城市社區開展公益性技術服務,應當取得有償服務報酬。(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二)健全考核管理機制

              1.統一選派。按照誰選派、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科技特派員由作出選派決定的地方政府頒發聘書,科技管理部門為科技特派員管理牽頭部門,會同組織、人社等部門及派出單位共同實施管理,按年度匯總報省級科技管理部門備案。(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

              2.分類考核。由科技管理部門牽頭,會同組織、人社部門和接受服務的機構,對科技特派員進行年度考核。科技特派員年度考核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三個等次,各等次指標以本地科技特派員的總數為基數,比照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等次比例確定。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科技特派員,直接確定為派出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人員,且不占派出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指標。對公益服務型科技特派員的考核要突出社會效益導向。對技術有償服務型科技特派員的考核要突出經濟效益導向。非公職身份的科技特派員年度考核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地方政府給予物質獎勵。(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3.嚴格管理。年度考核不稱職的,按程序退出科技特派員隊伍,科技特派員選派期間瀆職失職,給服務對象造成一定損失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納入科研誠信黑名單,并取消其科技特派員資格。省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駐張其他單位派出的科技特派員,由選派地政府將年度考核結果反饋派出單位和省級科技管理部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三)完善保障激勵機制

              科技特派員選派期間,原單位編制、人事關系和職務級別予以保留,工齡連續計算,原崗位任職或聘用時間連續計算,檔案工資正常晉升,與原單位人員同等參加職稱評定。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單位繳費部分政策與渠道不變。選派期滿后及時回所在單位工作。科技特派員選派到基層服務期間,其晉升職稱時,不再要求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被評為優秀科技特派員的,在評聘職稱時按相同級別的綜合先進稱號對待。對年度表現突出、取得顯著成效的科技特派員,按下派科技特派員總人數的25%采取以獎代補的辦法給予補助,并予以表彰。通過一系列的激勵政策,進一步調動科技特派員基層創業的積極性,激發創新創業精神。(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

              各縣區應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員組織領導和管理服務機制,并依據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工作措施,推進本縣區科技特派員政策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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