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人民政府 關于確認行政執法主體的決定
              索引號
              620700004/2021-00202
              文號
              張政發〔2021〕44號
              關鍵詞
              發布機構
              市政府辦
              公開形式
              主動公開
              責任部門
              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1-09-07 15:50:00
              是否有效

              張政發〔2021〕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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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掖市人民政府

              關于確認行政執法主體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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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縣區人民政府,張掖經濟技術開發區,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各單位:

              根據《甘肅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五輪行政執法證件換證工作的通知》、省司法廳《關于開展第五輪換證執法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五輪換證執法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申請,市司法局審核,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張掖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確認為法定行政機關。

              以上確認的行政執法主體在報刊等媒體上公告,接受社會監督。未經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任何機構,不得以任何名義行使行政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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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掖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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