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政辦發〔2022〕48號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張掖市市直部門單位招商引資激勵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及省屬駐張各單位:
《張掖市市直部門單位招商引資激勵若干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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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3月30日
張掖市市直部門單位招商引資激勵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市第五次黨代會和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充分調動市直部門單位招商引資主動性和積極性,形成大招商、招大商的濃厚氛圍,凝心聚力以招商引資實效助推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特提出如下措施。
第一條由市財政局根據各部門單位承擔的招商引資任務量,在年初為承擔招商引資任務的市直部門單位預算預撥招商活動所需經費。對承擔引進落地投資500萬元以上項目5項、3項、2項、1項的單位,分別預撥資金10萬元、8萬元、6萬元、5萬元,不占用單位公用經費。對未分配招商引資任務的部門單位,引進落地招商引資項目后,按照引進項目個數和引進項目投資體量,追加招商經費。
第二條按照“大干大支持、多干多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則,對完成招商引資任務的部門單位獎勵招商引資經費。年度考核排名前3名的部門單位,獎勵預撥招商引資經費的50%;考核排名4到6名的部門單位,獎勵預撥招商引資經費的40%;考核排名7到10名的部門單位,獎勵預撥招商引資經費的30%。獎勵經費專項用于開展招商引資活動。
第三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項目,在年底招商引資工作考核時分別給予相應的加分:當年招引落地單體項目投資額在1億元以上;屬于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500強的企業投資項目;屬于“十二個產業鏈”延鏈、補鏈項目;引進落地科研院所、數據產業、新技術、新成果等科技類投資項目和總部經濟項目。
第四條??年度考核排名前10的部門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后評定為“全市招商引資工作先進單位”,每個部門單位推薦1名招商工作表現突出的工作人員評定為“全市招商引資工作先進個人”,年度考核優先評定為“優秀”等次。年度考核中沒有完成招商引資任務的部門單位,取消該部門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的評先評優資格。年度考核中弄虛作假、虛報招商引資數據的部門單位,除收回預撥的招商引資經費外,由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市政府,按相關規定進行追責問責。
第五條對招商引資工作不重視、未完成年度招商引資任務的部門單位,對預撥的招商引資經費全額收回,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對該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積極開展相關工作,但沒有引進落地項目的部門單位,對預撥的招商引資經費按50%進行收回。
第六條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對開展招商工作積極性不高、招商成效不明顯、任務落實進度慢的市直部門單位進行通報;每季度對市直部門單位招引項目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并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對工作進展緩慢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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