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掖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管理績效考核辦法(試行)》制定背景和依據?
為有效評價各縣(區)醫保部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管理工作實績,推動全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工作有效落實,加快形成長效監督管理工作機制,根據省醫療保障局《甘肅省醫保部門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管理績效考核與激勵辦法(試行)》,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張掖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管理績效考核辦法(試行)》。
二、《張掖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管理績效考核辦法(試行)》考核對象是?
各縣(區)醫療保障局,市級定點醫療機構。
三、《張掖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管理績效考核辦法(試行)》考核內容有哪些?
考核內容為各縣(區)醫療保障局和市級定點醫療機構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具體內容包括帶量采購管理、基金預付管理、結余留用管理、網上采購管理、宣傳培訓、價格供應監測管理、專項工作等7個方面。
四、考核的方式是?
實行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結合的積分制考核方式,按季度公布平時考核結果,年底進行年度綜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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