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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解讀

              發布時間:2023-03-21 09:3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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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轉到《甘肅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文件

              6月15日,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甘肅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現就出臺本預案有關情況進行解讀。

              一、出臺背景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和關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健全完善森林草原火災應對機制,規范響應處置流程,依法有力有序有效處置森林草原火災。2020年10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國辦函〔2020〕99號,以下簡稱《國家預案》),此預案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后,國家層面頒布的首部預案,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高度重視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其意義十分重大。《國家預案》的頒布,為全國各地制定本級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提供了遵循。省一級預案是《國家預案》總體構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同時,國家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要求各地建立上下銜接的預案體系,盡快編修本級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二、出臺目的

              一是適應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需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適應新形勢新體制新職能,著眼解決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建立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二是2021年10月底前要建立上下貫通的預案體系。《國家預案》出臺后,國家森防指要求各地要著眼構建“縱向貫通、橫向融合”的預案體系,按照“同步籌劃、分級起草、跟進完成”的要求,盡快完成省、市、縣三級配套預案;三是與我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作為國家和各地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專項預案,按照“下級服從上級,部門服從總體,預案之間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則,作了相應修改,與我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形成上下貫通、協同聯動、有機銜接的整體。

              三、起草過程

              《甘肅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于2020年6月開始啟動起草工作,歷時近1年時間,省森防辦先后2次征求各市州、省森防指成員單位意見建議,并在網上公開征求社會層面意見建議,收到意見建議58條,經反復協調溝通,修改完善達成共識,采納41條意見建議。之后,通過了專業機構評審、專家論證評估、廳黨委討論、合法性審查等程序。5月31日,經十三屆省政府13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印發實施。

              在起草過程中堅持“與時俱進、壓實責任、安全第一、務實管用”的原則,通過“合、留、加”與“精、嚴、刪”的方法進行編寫。

              “合”,將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3年1月18日印發的《甘肅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甘政辦發〔2013]18號)和1月23日印發的《甘肅省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甘政辦發〔2013]19號)兩部預案合二為一,形成《甘肅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留”,對我省原來的《甘肅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甘肅省草原火災應急預案》中一直使用的成熟的、現在仍然管用、適用的內容進行保留。同時,吸納了近年來全省在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實踐中形成的有效機制、措施、辦法。重點在組織指揮體系、火災撲救、監測和預警及附件等方面進行細化拓展。

              “加”,著眼有效適應新形勢新體制新職能的客觀需求,增加了“火因火案查處、約談整改、問責獎勵”相關內容,在《國家預案》規范的基礎上,進一步對火災分級應對、指揮體系建設、火災應急預警、信息報送、資金保障、后期處置等方面進行充實。

              “精”,在確保《預案》指導思想、整體框架、指揮體系、保障要素等基本內容與《國家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保持一致的基礎上,堅持了結構的統一性、法規制度的強制性、上下左右的銜接性、行業領域的專業性、全省實際的特殊性。

              “嚴”,按照國家《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現場指揮機制》基本原則,結合我省《關于進一步提升全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水平的意見》有關要求,認真吸收,有機融合,明確要求建立現場指揮機制,特別強調了統一指揮、專業指揮、安全指揮,提級指揮的指揮原則。

              “刪”,將我省原森林和草原兩部預案重復的內容、與當前形勢不相適應的內容予以刪除。

              四、基本內容

              新《預案》共9個部分36條。

              (一)總則。分指導思想、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災害分級等內容。重點在指導思想上,明確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災減災救災的重要論述,進一步健全森林草原火災應對工作機制。在工作原則上,進一步明確了森林草原火災應對工作要堅持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分級負責、屬地為主,以人為本、科學撲救,快速反應、安全高效的原則。

              (二)主要任務。明確了除組織滅火行動外,還擔負解救疏散人員、保護重要目標、轉移重要物資、維護社會穩定等任務。

              (三)組織指揮體系。明確了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撲救指揮、指揮原則及專家組。規定指揮部職責,明確跨區火災情形及應對職責,確立屬地為主、統一指揮,協同聯動、專業指揮,生命至上、安全指揮原則。

              (四)處置力量。明確跨市(州)調動地方專業撲火隊伍增援撲火時,由省森防指統籌協調,由調出地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組織實施,調入地負責對接及相關保障;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動地方專業防撲火隊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增援撲火時,由省森防指向應急部提出申請,按有關規定和權限逐級報批。

              (五)監測和預警。分火險監測、火險預警,各級森防辦組織公安、自然資源、應急、林草和氣象等部門充分利用衛星監測、空中巡護、視頻監控、人工瞭望、地面巡查等手段,及時掌握火情動態。建立會商機制,制作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并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其他各種方式發布。

              (六)應急處置與救援。主要分火災信息接報、響應措施、省級層面應對工作等三個方面,包括報告要求、火災早期處置、撲救火災、轉移安置人員、救治傷員、保護重要目標、維護社會穩定、發布信息、火場清理看守、應急結束、善后處置和省級層面響應條件、響應措施及啟動條件調整及響應終止。

              (七)綜合保障。分輸送保障、物資保障、資金保障等3個內容,主要明確了輸送保障、物資保障、經費保障的方式、程序、機制;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防滅火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草原防滅火所需支出。。

              (八)后期處置。分火災評估、火因火案查處、約談整改、問責獎勵、工作總結。其中,明確有火必查、有案必破的火因火案查處核心要求和對在火災中負有責任的單位和人員追究責任,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九)附則對《預案》演練、宣傳、管理、更新等進行了明確。《預案》共分5個附件,分別是森林草原火災等級和劃分標準、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省森林草原火場前線指揮部各工作組及任務、省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力量編成、省森林草原火險各級含義及預警措施。

              五、重點內容

              (一)抓住核心關鍵,構建火災分級響應體系。我省《預案》依照《國家預案》設定了四個等級,第四個等級由我省自主設計設定,其他的三、二、一級等級的設定,是采取錯級平移的辦法,將《國家預案》的四個響應等級中的四、三、二級響應條件措施,直接置入我省《預案》,作為我省《預案》省級層面的三、二、一級響應條件和措施,實現我省《預案》與《國家預案》無縫對接,確保《預案》核心要素明確清晰。

              (二)完善前指設置,確保平戰快速順當轉換。此《預案》結合我省森林草原已經形成的經驗,進一步規范前指組織架構,明確指揮要素,完善聯動機制。在《國家預案》指揮部成員單位分工職責基礎上,我省《預案》圍繞戰時組織指揮保障等方面進一步細化各工作組的主要任務和職責,相當于提前預置指揮部,保障平戰快速轉換。為“打早、打小、打了”,在明確前指設置的同時,立足簡易靈活,區分早期火災處置,單獨做出處置規范。

              (三)明確撲救指揮,規范各級各方參戰原則。依據國家森防辦印發的《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現場指揮機制》,進一步細化不同力量、不同領域、不同時機、不同層級指揮權限關系。結合滅火現實要求和我省滅火實踐,確立屬地為主、統一指揮,協同聯動、專業指揮,生命至上、安全指揮,因險設防、提級指揮的原則。規范參戰各方在火災現場的責任義務,既明確常規情形的有關原則,又積極適應戰場情況變化,給市縣級政府和現場有關各方留夠自主靈活的應對空間。

              (四)統籌撲火力量,統一進行撲救力量編成。《預案》著眼發生森林草原火災時,在調動力量方面堅持“一處報警、多點調動、多線并進、編成出動”,按照省森林消防總隊、省級專業森林草原消防隊和重點森林草原火險縣專業消防隊現有的力量部署、隸屬關系、人員狀況、車輛裝備、區域位置進行統籌,根據火災等級實際,以梯隊形式,區分三個層次,優化戰斗編成,并專門以附件形式進行明確,確保滅火撲救力量可調動、指揮戰斗可操作。

              (五)強化信息感知,細化氣象火險火情報告。《預案》充分結合我森林草原防滅火體制機制改革調整以來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火災報告進一步細化,區分首報、續報、終報,對報送渠道、時間、內容和報送、接報責任等方面作出規范。在此基礎上,強化應對工作提前量,進一步細化氣象火險監測預警有關規定,明確責任主體、細化預警內容,規范信息發布,確定應對措施,設定準備工作,進一步提高各級各方應對本地森林草原火災的效率。

              (六)突出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預案》提出,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救工作。當居民點、農牧點等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草原火災威脅時,當地政府應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查清受威脅村社、林場及重要設施分布情況,按照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住處、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必要的醫療保障條件。

              (七)突出實用方便,調整優化附件類別種類。為使《預案》標準依據方便查找、措施辦法詳盡完善、各方職責明確清晰,切實增強《預案》的操作性、實用性,在編寫調整優化完善《預案》過程中,將內容較集中的部分,形成附件配套于《預案》之中。為此,本《預案》附件增加到五個,分別是森林草原火災等級和劃分標準、省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省森林草原火場前線指揮部各工作組及任務、省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力量編成、森林草原火險各級含義及預警措施。

              ??甘肅省森林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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