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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掖市司法局關于做好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件換證工作的通知
              索引號
              620700064/2025-00004
              文號
              張市司〔2024〕36號
              關鍵詞
              發布機構
              市司法局
              公開形式
              責任部門
              生成日期
              2024-05-23 14:10:00
              是否有效

              張掖市司法局關于做好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件換證工作的通知


              市級行政執法機關、各縣區司法局:

              為切實加強對行政執法主體的資格管理,確保我市依法行政工作順利進行,根據《甘肅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執法證件換證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全市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件換證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證件換發范圍

              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的換發范圍為全市具有法定職能的法定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由市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審核確認發放。

              二、證件申領程序及標準

              1.申請。申領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件,由行政執法機關負責填寫《申領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批表》(附件1)和《申領行政執法主體資格信息采集表》(附件2),向本級司法行政機關提交申請。

              2.審核。市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對市政府所屬行政執法機關提交的主體資格申請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說明原因,并退回。縣區司法行政機關對本級政府所屬行政執法機關提交的主體資格申請初審后,上報市司法行政機關審核確認。

              3.制證。市司法行政機關對上報審核確認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負責套印證件信息和本級政府印章。

              三、基礎信息審查

              各行政執法機關負責對本部門(包括下屬單位及派出機構,下同)的執法依據進行梳理,梳理工作要在原已梳理形成的執法職權及依據的基礎上,根據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情況和新頒布實施的上位法及原上位法修訂情況進行再次梳理,做到執法主體適格,執法依據清晰充分,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四、工作要求

              (一)各縣區、各行政執法機關要高度重視行政執法換證工作,明確專人負責,確保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件換發工作落到實處,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打下堅實基礎。此項工作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各縣區、各行政執法機關要以此次換證為契機,全面清理核查本縣區本部門(含下屬執法單位)行政執法主體信息,重點核實執法主體名稱、性質和執法范圍是否真實準確,行使的行政執法權是否具有法定依據,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是否現行有效等內容。

              (三)各行政執法機關要規范填報主體資格審批表,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各縣區司法行政機關要對本轄區報送的主體資格審批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嚴格把關,嚴禁無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機關履行行政執法職責。

              各縣區、市級行政執法機關于2024年6月5日前將執法主體資格審批表、信息采集表紙質版(含電子版)及相關資料(“三定”方案、法律法規依據)報送市司法局。

              聯系人:何文浩   599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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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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