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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公布新一批及通過復核的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名單的通知
              索引號
              620700044/2024-00049
              文號
              文旅產業發〔2024〕24號
              關鍵詞
              發布機構
              市文廣旅游局
              公開形式
              責任部門
              生成日期
              2024-03-26 09:27:39
              是否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游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激發文化市場主體活力,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基地)管理辦法》(文旅產業發〔2023〕45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經企業申報、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推薦、評審和公示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決定命名219家企業為新一批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示范基地”,名單見附件1);確定165家示范基地通過復核,保留命名(名單見附件2)。
              按照《管理辦法》,新一批及保留命名的示范基地,示范期為3年,自通知印發之日起計算。其他獲得示范基地命名超過3年的企業,不再保留命名。
              希望新一批和保留命名的示范基地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守正創新,自覺擔負起新時代新的文化使命,持續推進內容創新、業態創新、技術創新和發展模式創新,不斷增強自身發展質量效益、核心競爭力和品牌影響力,在豐富優質文化產品供給、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促進文化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帶動提升行業發展水平等方面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更好滿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
              各省級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門要以習近平文化思想為指引,堅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加大分類指導、政策支持和服務保障力度,推動示范基地持續提升發展水平,進一步發展壯大骨干文化企業,促進文化市場主體擴量提質,不斷激發企業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加快健全現代文化產業體系,推動文化產業實現更高水平發展,為新的起點上繼續推動文化繁榮、建設文化強國、建設中華民族現代文明提供有力支撐。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24年3月21日

              相關解讀: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新一批及通過復核的國家文化產業示范基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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