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群眾路線、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的有力抓手,以公開促工作,以公開樹形象。統一部署,加強組織建設,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學習宣傳,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強公開平臺建設,扎實、有序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
(一)完善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制度、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公文類信息公開發布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制,明確了分管領導及各科室的工作責任,形成了自上而下、責任清晰、分頭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同時對局信息公開的內容進行嚴格審議,確保公開內容的合法性、真實性。積極做好信息公開反饋工作,通過監督電話、網絡互動等方式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對來自各方面的意見、建議及時通過面復、回電、致信等方式進行反饋,保證了信息公開工作的效果。
(二)加強信息公開組織領導。年內2次在黨組會議上專題研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專題會議6次,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張掖市政府信息公開辦法》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報送工作的通知》,提高思想認識,高位推動落實。
???(三)細化信息公開內容。2020年度在信用張掖網站公示行政處罰信息4條,行政許可信息548條;在張掖市政務服務網公示政務服務事項47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17項,行政確認事項1項,行政處罰17項,其他行政權力事項12項;按要求公開部門預決算,每月公示三公經費開支情況;通過全國網上系統和中國張掖門戶網站受理、辦結案件185件。按照建立政府部門行政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有關事項要求,在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監督、其他行政權力、公共服務事項等5類109項行政權力進行全面梳理和公示的基礎上,對行業監管范圍內的公共服務事項進行了全面清理,按照單位自查、統一匯總、逐項甄別的工作要求,清理出行業公共服務事項18項,已全面向社會公示。2020年,我市共有536家企業在平臺上注冊了企業信息,上傳一級、二級、三級資質證書共611個,在系統中錄入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入庫建造師2519人,專業技術人員798人,現場管理人員12797人,技術工人10637人;辦理了6家省外企業進甘登記。利用“張掖建設”微信公眾平臺,定期發送關于行業發展、工程質量安全、建筑市場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等內容。四是及時公開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2020年我局承辦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10件,在辦理過程中認真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和《張掖市人民政府辦理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工作規定》要求,加大辦理力度,切實提高辦理質量,全面公開辦理結果,實現了走訪見面率、答復率、滿意率、按期完成率、辦理結果公開率均為100%的目標。
????(四)優化服務環境,搭建良好信息公開工作平臺。2020年,政務大廳窗口受理3688件次項,其中:施工圖審查備案265項,建筑面積436.03萬平方米,總投資2189122.07萬元;完成二級建造師初始注冊、延續注冊、變更注冊、重新注冊、增項注冊、注銷注冊共755人次,申領發放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1016人次,辦理起重機械產權入戶登記135臺,完成竣工驗收備案25項,受理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483項,審核通過284項;完成人防易地建設項目審核51項,人防工程易地建設驗收核算21個,發放人防工程建設許可證2項,許可人防工程建筑面積20092.01平方米,審核人防同步建設項目3個,總建筑面積538640.68平方米。辦結率100%,群眾滿意率100%。完成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15項,建筑面積17.39萬平方米,工程造價16221.96萬元。建設局窗口全年保持大廳優秀窗口之榮譽,每季度都有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服務意識好工作人員被評為優秀窗口工作人員。年內收到依申請公開請求1件,提起訴訟案件1件,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事項,未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的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10 | 10 | 1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298 | 548 | 812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3 | 34 | 47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 | 4 | 6 |
行政強制 | 0 | 31 | 31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人防易地建設費)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3 | 1106.86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586 | 586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
三 、 本 年 度 辦 理 結 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586 | 586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
(五)不予處理 | 1.舉報投訴類申請 | |||||||||
2.重復申請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
(六)其他處理 | ||||||||||
(七)總計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實際工作中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理解還不夠深刻、把握不夠到位;二是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三是宣傳力度不夠。
六、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改進措施。
進一步加強組織引導工作,強化局屬各單位、各部門的公開意識,加強學習培訓,深化公開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及各級相關文件的學習,把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法公開政府信息納入日常工作;優化服務,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工作水平,理順信息公開的處理程序,認真對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確定的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及時發布和更新依法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復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建設信息網站這一平臺,實現所有的政務信息全部上網公開,切實提高辦事透明度。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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