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張掖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命令》的解讀
              索引號
              620700040/2024-00033
              文號
              關鍵詞
              發布機構
              市應急管理局
              公開形式
              責任部門
              生成日期
              2024-10-16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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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張掖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令》的解讀

              一、起草禁火令的背景和必要性?

              今年110月我市平均降水量137.9mm,與歷年同期相比偏少29%,與上年同期相比偏少16%,氣溫與歷年同期相比偏距在0.9~1.5℃之間,可燃物載量明顯增加,對森林草原防滅火形勢帶來嚴峻挑戰。據氣象部門預測, 今年秋季與歷年同期相比,我市降水量總體偏少1-2成,氣溫偏高1℃左右;冬季與歷年同期相比,降水偏少,氣溫偏高。入秋后因干旱高溫因素影響,我市森林火險等級為三級,處于較高危險狀態;草原火險氣象等級為三級,處于較高危險狀態。為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保護森林草原資源安全,起草并提請市政府發布《張掖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禁火》。

              二、起草禁火令的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三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森林防火工作,發揮群防作用”。

              2《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第五十三條:“草原防火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草原防火責任制,規定草原防火期,制定草原防火撲火預案,切實做好草原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工作”。

              3.《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八條:“森林防火期內,預報有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劃定森林高火險區,規定森林高火險期。必要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需要發布命令,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應當嚴格管理

              4.《草原防火條例》第二十二條:“在草原防火期內,出現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極高草原火險區、高草原火險區以及一旦發生草原火災可能造成人身重大傷亡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的區域劃為草原防火管制區,規定管制期限,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在草原防火管制區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草原火災的非野外用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草原防火主管部門應當按照管制要求,嚴格管理。進入草原防火管制區的車輛,應當取得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門頒發的草原防火通行證,并服從防火管制。”。?

              適用時間及范圍?

              1禁火時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2禁火區域:在全市轄區內所有林地、草地、濕地、生態治理項目區及距林草地、濕地邊緣水平距離200米范圍內的區域。

              四、主要內容

              1.禁止行為:

              1)嚴禁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禁火區域。

              2)嚴禁在林緣區、草緣區、濕地邊緣區200米范圍內吸煙、燒烤、野炊、燒火取暖、點放孔明燈、燒紙錢、點香蠟、燃放煙花爆竹、蘆葦、燒田埂(坎)、燒秸桿(廢舊地膜)、燒跡地、燒火灰、劈灌燒煤、砍柴燒炭、燒灰積肥等一切野外用火行為。

              3)嚴禁任何人員和車輛未經登記檢查進入森林草原防火區。拒不接受登記檢查和存在安全隱患的,檢查人員有權禁止其通行。

              4)嚴禁森林草原防火區及邊緣區舉行旅游、宗教、祭祀、節慶等活動時使用火源。

              5)嚴禁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單獨進入禁火區域。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進入林區,需有監護人陪同,監護人應當切實履行監護責任

              6)嚴禁任何單位、個人未經審批擅自在禁火區域實施爆破、涉火、涉電作業。

              7)嚴禁其他野外用火及誘發森林草原火災的活動。

              2.禁火區特殊用火規定

              1確需在禁火區域內野外生產用火的,必須經縣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同意,且采取必要防火措施。

              2因防治病蟲鼠害、凍害、搶修設備等特殊情況確需野外用火的,必須經縣級人民政府或者其委托的林業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在符合條件時組織實施。

              3其他確需在禁火區域內用火的,必須嚴格根據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并采取必要防火措施。

              3、工作要求

              1)全面落實林長制,推進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制,靠實行業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壓實林草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涉及兩個以上行政區域或者管理區域的主管部門要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聯防機制,明確聯防職責,協同做好聯防區域內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2)林草經營(管護)單位和個人在其經營(管護)范圍內負有森林草原防火責任,必須落實各項禁火措施。電力、通訊、燃氣等行業,易燃易爆品倉庫、寺廟、農家樂等重要風險點,要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消除森林草原火災隱患。

              3)進入林草區的車輛和個人,嚴格執行掃“防火碼”進入的規定,自覺接受森林草原防火部門的登記檢查,并負有森林草原防火的責任和義務。凡阻撓、妨礙檢查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要依法依規予以處置。

              4)要加大防火宣傳力度,廣泛利用媒介,擴大宣傳范圍,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倡導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宣傳車、發放宣傳單、設立警示標語等各種方式,要圍繞野外火源管理、安全用火規定,引導群眾轉變傳統用火觀念,營造全民參與、全民關注的濃厚防火氛圍。

              5)全天值守。各級應急、林草、公安、自然資源、森林消防部門要加強巡邏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確保政令和火情信息暢通。嚴格執行森林草原火災信息報送機制,堅持有火必報、報撲同步,嚴防遲報、漏報、謊報、瞞報。

              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干部群眾必須進一步增強森林防火安全意識,自覺遵守執行森林草原禁火命令。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森林防火條例》、《草原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規用火舉報電話:0936-8680750

              森林草原火災報警電話:12119? ?

              張掖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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