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應急救援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讀
              索引號
              620700112/2022-00074
              文號
              關鍵詞
              發布機構
              市政務服務中心
              公開形式
              責任部門
              生成日期
              2022-02-09 08:52:59
              是否有效

              《張掖市應急救援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讀

              2022年1月24日,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張政辦發[2022]9號印發了《張掖市應急救援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一、《方案》出臺的背景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甘肅省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甘政辦發〔2021〕2號),從三個方面明確了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要求各市級人民政府參照省級方案要求,結合地方實際,合理劃分生應急救援領域市級與縣級政府間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按照省上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財政局起草了《張掖市應急管理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二、《方案》的總體考慮

              在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總體框架下,科學合理劃分應急救援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形成相對穩定的市與縣區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積極推進我市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三、《方案》中事權劃分的原則

              堅持誰的事權誰承擔支出責任,既要避免市級大包大攬,承擔不合理的事權,也要避免將支出責任過度下移,增加縣區支出負擔。對省上《方案》明確為中央、省級和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的,按照現行管理體制,也進一步明確為中央、省級、市級、縣區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省級、市級、縣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對省級要求明確為市縣事權的,進一步細化為市級、縣區各自財政事權,由市、縣區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四、《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重點從預防與應急準備(應急管理制度建設、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宣傳教育培訓)、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及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救災和應急救援領域其他事項四個方面,對應急救援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予以明確。

              五、《方案》明確的配套措施

              《方案》從加強組織實施、落實支出責任、注重改革銜接三個方面明確了保障措施。

              六、《方案》的實施時間

              《方案》從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并根據應急管理改革發展要求,適時修訂完善,動態調整應急管理領域市與縣區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張掖市應急救援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