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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應急救援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讀
2022年1月24日,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張政辦發[2022]9號印發了《張掖市應急救援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一、《方案》出臺的背景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甘肅省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甘政辦發〔2021〕2號),從三個方面明確了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要求各市級人民政府參照省級方案要求,結合地方實際,合理劃分生應急救援領域市級與縣級政府間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按照省上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市財政局起草了《張掖市應急管理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
二、《方案》的總體考慮
在應急救援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總體框架下,科學合理劃分應急救援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形成相對穩定的市與縣區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積極推進我市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三、《方案》中事權劃分的原則
堅持誰的事權誰承擔支出責任,既要避免市級大包大攬,承擔不合理的事權,也要避免將支出責任過度下移,增加縣區支出負擔。對省上《方案》明確為中央、省級和市縣共同財政事權的,按照現行管理體制,也進一步明確為中央、省級、市級、縣區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省級、市級、縣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對省級要求明確為市縣事權的,進一步細化為市級、縣區各自財政事權,由市、縣區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四、《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重點從預防與應急準備(應急管理制度建設、應急救援能力建設、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應急宣傳教育培訓)、災害事故風險隱患調查及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救災和應急救援領域其他事項四個方面,對應急救援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予以明確。
五、《方案》明確的配套措施
《方案》從加強組織實施、落實支出責任、注重改革銜接三個方面明確了保障措施。
六、《方案》的實施時間
《方案》從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并根據應急管理改革發展要求,適時修訂完善,動態調整應急管理領域市與縣區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