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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共文化領域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公共文化領域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推動全市公共文化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進一步明確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我們起草了《張掖市公共文化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改革方案》)。
一、改革方案基本框架
1.主要內容:涉及共同財政事權事項5類。
2.配套措施:細化和明確了組織領導、管理責任、制度完善、績效監督和管理等方面的內容。
二、改革方案起草的主要原則
在中央及省級確定的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框架下,根據公共文化場館的隸屬關系、文化服務事項的受益范圍、政策確定層級、組織實施主體等屬性,科學合理劃分公共文化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三、改革方案的具體內容
(一)基本公共文化服務
1.公共文化場館、設施免費或低收費開放。市縣區文化文物系統所屬博物館、紀念館、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以及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范基地,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免費開放,所需經費由中央、省級和市縣區財政按8∶1∶1的比例分擔。市縣區承擔部分,按照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承擔。其中少數民族地區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所需經費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按8∶2比例分擔。
市縣區體育部門所屬公共體育場館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免費或低收費開放,由同級財政根據大型體育場館開放數量、補助標準、績效情況等統籌安排補助資金,省級統籌中央轉移支付補助和省級相關資金給予支持。
2.其他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事項。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涉及的讀書看報、收聽廣播、觀看電視、觀賞電影、送地方戲、文體活動等事項,由中央、省級、市縣區分類承擔支出責任,省級財政根據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工作任務量、補助標準、績效情況、財力狀況等統籌中央轉移支付補助和省級相關資金確定對市縣區轉移支付資金。
(二)文化藝術創作扶持。
將文化藝術創作扶持方面的有關事項按政策確定層級和組織實施主體分別劃分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中央、省級確定并由中央、省級職能部門和地方共同組織實施或支持開展的事項,由中央、省級、市縣區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市級確定并由市級職能部門和縣區共同組織實施或支持開展的事項,由市級、縣區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縣區確定并組織實施或支持開展的事項,確認為縣區財政事權,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三)文化遺產保護傳承。
1.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納入國家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關規劃,由市縣區組織實施的由中央、省級、市縣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未納入國家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有關規劃,由省級和市縣區共同組織實施的由省級與市縣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市級職能部門組織實施的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市、縣區共同組織實施的由市、縣區分別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縣區組織實施的由縣區承擔支出責任。
2.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市縣區組織實施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由中央、省級、市縣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市縣區組織實施的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由省級與市縣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市縣區組織實施的省級以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由市縣區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
(四)文化交流。
1.對外及對港澳臺文化交流合作。中央、省級、市縣區共同組織實施的事項,由中央、省級、市縣區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市縣區組織實施的事項,由市縣區按組織實施主體和相關職責分工,分別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
2.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建設。由中央職能部門指導地方組織實施的事項,確認為中央、省級、市縣區共同財政事權,由中央、省級、市縣區按照相關職責分工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五)能力建設。
1.公共文化機構改革和發展建設。按照隸屬關系,由市、縣區分別承擔支出責任。
2.公共文化管理。按照隸屬關系,市縣區職能部門及所屬機構承擔的事項,由市縣區分別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
其他未列事項,按照改革的總體要求和事項特點具體確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
????關于印發張掖市公共文化領域市與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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