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索引號
              620700073/2020-00051
              文號
              關鍵詞
              發布機構
              市農業農村局
              公開形式
              責任部門
              張掖市農業農村局
              生成日期
              2020-05-13 14:56:06
              是否有效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嚴防“大棚房”問題反彈和設施農用地出現非農化現象,有效促進設施農業健康有序發展。

              二、工作目標

              堅決把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加強農業設施用地管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抓實抓細,嚴厲打擊以發展設施農業為名違法違規實施的各種非農建設行為,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嚴格規范設施農用地監督管理,建立健全農業設施用地監管長效機制,為促進現代農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營造良好環境。

              三、主要內容

              (一)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二)合理界定設施農用地范圍

              1.進一步明確生產設施用地。

              2.合理確定附屬設施用地。

              3.嚴格確定配套設施用地。

              4.對于農業生產過程中所需各類生產設施和附屬設施用地,以及由于農業規模經營必須興建的配套設施,在不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納入設施農用地管理,實行備案。

              (三)規范設施農用地使用機制

              1.擬定設施建設方案。

              2.簽訂用地協議。

              3.備案。

              (四)完善設施農用地違法預警機制

              (五)構建設施農用地長效監管機制

              《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建立長效監管機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