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水務局日期:2025-08-18
2025年7月31日,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全票批準《張掖市地下水管理條例》。該《條例》已于2025年6月25日經張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將于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是全省市級層面在地下水管理領域的首部地方性法規。
《條例》的制定與實施是張掖市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的重要法治成果,旨在壓實各方管理責任、規范取用水行為、強化全過程監管,有效防范化解水安全風險,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著力解決我市地下水管理中長期存在的職責不清、超采治理難度大、監管手段相對滯后、水價機制不夠完善等問題。
該《條例》的實施標志著我市地下水資源的保護、利用與監管全面步入法治化、精細化新階段,將顯著提升我市水資源管理效能,為筑牢區域水安全屏障、建設新時代全國節水型社會新標桿奠定堅實法治基礎。(馬友琴撰稿?劉學紅審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