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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省農業農村廳2025年惠農財政補貼“一卡通”政策公告


              來源:日期:2025-07-03

              為方便廣大農民群眾和社會各界了解國家強農惠農富農政策,發揮政策引導作用,現將2025年實施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動物防疫基層工作人員補助、動物疫病強制撲殺補助等十項到人到戶補貼政策進行解讀,現公告如下。

              一、耕地地力保護補貼政策

              (一)補貼對象。原則上為具有耕地承包權的種地農民(含承包了國有農場耕地的農場職工),嚴禁將機關、企事業單位、私營家庭農場納入補貼范圍。

              (二)補貼標準。補貼標準由各地根據省級當年實際下達的補貼資金總量,結合確權面積(未完成確權的以二輪承包面積)測算確定,縣域內須執行統一補貼標準。土地經營權發生流轉的,應在土地流轉合同(協議)中明確補貼資金受益方,未明確的仍由原擁有耕地承包經營權的種地農民享受補貼。財政供養人員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三)資金用途和支出方向。鼓勵各縣區創新方式方法,引導農民將下達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重點用于開展耕地地力保護。通過廣泛宣傳動員、強化示范引領,積極引導農民采取增施有機肥和農家肥、秸稈還田、測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綜合措施,切實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提高種地養地意識,自覺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眾購買化肥、農藥、地膜、種子等糧食生產資料,提高糧食生產水平。對已作為畜牧養殖場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非農征(占)用耕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占補平衡中“補”的面積和質量達不到耕種條件的耕地等不予補貼。對截至2024年底仍未整治到位、尚未進行耕種的撂荒地堅決不予補貼。

              (四)發放流程。原則上按照鄉鎮(街道)、村(社區)公示、申報,縣農業農村部門審核,縣級財政部門集中支付的流程發放。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數據采集。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補貼發放需要,在采集完善補貼對象相關信息基礎上,依據年度補貼政策和分配方案,編制當期單項分戶發放花名冊。

              2.數據審核。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對鄉鎮報送的補貼對象信息、補貼發放數據等進行審核;審核確定的補貼發放花名冊和匯總表報縣級財政部門,縣級財政部門進行程序性復核后辦理支付。

              3.公示公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鄉鎮、村、組(街道、社區)利用政務村務公開場所,及時公開公示補貼項目、補貼對象、補貼標準和補貼金額,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咨詢和監督。經公示無異議的,報財政部門支付。

              4.補貼兌付。縣級財政部門向代理銀行發送補貼發放數據和資金支付指令,代理銀行在規定時限內將補貼資金發放至補貼對象社保卡,并向補貼對象發送短信通知。

              (項目管理處室:省農業農村廳種植業管理處;聯系人:張康誼;聯系電話:0931—8179295)

              二、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

              (一)資金用途和支出方向。聚焦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重點支持高性能播種機、智能高端聯合收獲機等主要農作物大面積單產提升、丘陵山區農業生產急需、農機裝備補短板、農業其他領域發展急需機具推廣應用。

              (二)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實行定額補貼,即同一類、同一檔次農機產品享受相同補貼額。具體產品補貼額以甘肅省農業農村廳公布的年度《甘肅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為準。

              (三)補貼管理及發放。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符合條件的購機者可自愿申請,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發布實施規定。省級及以下農業農村、財政部門按職責分工和有關規定發布本地區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方案、操作程序、補貼額一覽表、補貼機具信息表、咨詢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

              2.組織機具投檔。省農業農村廳按照《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投檔工作規范(試行)》等要求,運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自主投檔平臺,常年受理企業投檔,分批組織開展審核,公示公布投檔結果,并導入辦理服務系統。農機生產企業按照“自愿參加、自主投檔、承諾踐諾”原則,參與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并按規定投送或提交有關資料。

              3.農戶自主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和支付方式。

              4.受理補貼申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在收到購機者簽字確認的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并告知購機者,做好咨詢答疑。

              5.機具核驗。購機者可通過農機補貼手機APP預約辦理機具核驗等事宜,提交有關申請材料。對重點機具逐臺進行核驗,其中牌證管理機具,憑牌證免于現場實物核驗;對非重點機具,可采取補貼資金兌付后按比例抽查核驗方式進行;對高風險機具,應逐臺核驗;對安裝類、設施類或安全風險較高類補貼機具,以及當地初次出現的高補貼額機具,在安裝完成且生產應用一段時間后進行現場核驗和補貼兌付;對丘陵山區所用的量大面廣的小型機具,可實施便利化可監測的核驗方法;對成套設施裝備,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可組織符合條件的第三方開展核驗。

              6.審驗公示信息。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按照《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等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鼓勵在鄉村或補貼申請點公示欄中同時公開公示信息。

              7.兌付補貼資金。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在公示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向縣級財政部門提交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縣級財政部門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購機者兌付資金,原則上應通過社保卡和對公賬戶發放。因資金不足或加強監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兌付的,應告知購機者,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兌付。

              (項目管理處室: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管理處;聯系人:張彥玉;聯系電話:0931—8179020)

              三、動物防疫基層工作人員補助政策

              (一)資金支出方向和用途。主要用于村級動物防疫員開展動物強制免疫、撲殺、銷毀、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等工作的勞務補助。

              (二)發放對象和補貼標準。村級動物防疫員。中央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200元,省級財政每人每年補助1400元,市級和縣級財政分別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進行補助,確保防疫員補助每人每年不少于4000元。

              (三)資金發放流程。動物防疫基層工作人員補助經費在春秋兩季動物集中免疫工作結束后,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金額并進行公示,無異議后,由縣級財政部門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發放到動物防疫基層工作人員社保卡。

              (項目管理處室:省農業農村廳獸醫管理處;聯系人:王翔;聯系電話:0931—8179095)

              四、動物疫病強制撲殺補助政策

              (一)資金支出方向和用途。主要用于預防、控制和撲滅國家重大動物疫病或布病、包蟲病等重點人畜共患病過程中被強制撲殺動物的補助。

              (二)發放對象和補貼標準。補助對象為被依法強制撲殺動物的所有者。補貼標準:豬800元/頭(非洲豬瘟撲殺補助1200元),肉牛3000元/頭,禽15元/羽,馬、駱駝12000元/匹(峰),中央財政補助比例為80%,省級財政補助比例為20%。奶牛和羊的撲殺補助標準:奶牛9600元/頭,中央財政補助4800元/頭,省級財政補助4800元/頭;羊600元/只,中央財政補助400元/只,省級財政補助200元/只。其他畜禽撲殺補助標準參照執行。各地可以根據畜禽大小、品種等因素細化補助標準。

              (三)資金發放流程。強制撲殺補助實行先撲殺后補助,每年結算一次。由縣級財政部門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直接兌付到被依法強制撲殺動物的所有者社保卡或對公賬戶。

              (項目管理處室:省農業農村廳獸醫管理處;聯系人:王翔;聯系電話:0931—8179095)

              五、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

              (一)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向。主要用于對持有草原使用權證、草原承包經營證或者簽訂草原承包經營合同,按照有關規定實施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的農牧民、村集體經濟組織、國有農牧場、企事業單位、寺院和寄宿制學校等予以補助獎勵。

              (二)發放對象和補獎標準

              1.補獎對象。草原補獎政策補助獎勵對象是持有草原使用權證、草原承包經營證或者簽訂草原承包經營合同,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要求,且經縣級人民政府審核確認,納入草原補獎政策實施范圍的農牧民、村集體經濟組織、國有農牧場、企事業單位、寺院和寄宿制學校等單位。國家公職人員不得納入補助獎勵對象范圍。草原補獎資金每年9月底前發放到戶。

              2.補獎標準。省上按照青藏高原區黃河流域(瑪曲縣、碌曲縣、夏河縣、合作市、臨潭縣、卓尼縣)、青藏高原區其他區域(肅南縣、天祝縣、舟曲縣、迭部縣)、西部荒漠區、黃土高原區4個區域,確定差異化的補獎資金測算標準,各市州可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具體的發放標準。不同區域資金測算標準為:

              禁牧補助標準:青藏高原區黃河流域28.22元/畝,青藏高原區其他區域21.67元/畝,西部荒漠區3.56元/畝,黃土高原區1.81元/畝。

              草畜平衡獎勵標準:青藏高原區黃河流域3.35元/畝,青藏高原區其他區域3.35元/畝,西部荒漠區1.96元/畝,黃土高原區1.01元/畝。

              (三)資金發放流程

              對農牧民的草原補獎資金發放嚴格按照鄉鎮(街道)組織采集信息、村鄉公示、部門匯總審核、財政兌付資金的程序,及時足額發放給農牧民,并在卡中明確政策名稱。具體流程如下:

              1.數據采集。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補獎資金發放需要,在采集完善補獎對象相關信息的基礎上,依據年度補獎政策和分配方案,編制當年分戶發放花名冊。

              2.公示申報。鄉鎮、村、組(街道、社區)利用政務公開場所和互聯網信息平臺,公開公示補獎政策名稱、補獎對象、補獎標準和補獎金額,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咨詢和監督;在規定時限內將補獎發放花名冊、公示證明材料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匯總。

              3.數據審核。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對鄉鎮(街道)報送的補獎對象信息、補獎發放數據等進行匯總,并將補獎發放花名冊和匯總表通報縣級財政、林草部門。縣級林草主管部門對補獎對象草原是否納入第三輪補獎政策實施范圍,補獎對象是否履行禁牧或草畜平衡要求進行審核,審核無異議后,縣級財政部門進行程序性復核后辦理支付。

              4.補貼兌付。縣級財政部門向代理銀行發送補獎發放數據和資金支付指令,代理銀行在規定時限內將補獎資金發放至補獎對象社保卡賬戶,并向補獎對象發送短信通知。

              5.賬務管理。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依據各批次資金發放表冊,建立健全惠民惠農補貼資金發放備查賬,與相關縣級主管部門核對一致,并存檔備查;縣級財政部門建立資金指標管理和資金發放總臺賬,在月末和年終與相關部門、代理銀行做好清算對賬工作。

              (項目管理處室:省農業農村廳畜牧業管理處;聯系人:朱建章;聯系電話:0931—8179109)

              六、雨露計劃兩后生補助政策

              (一)資金用途和支出方向。引導和支持農村脫貧家庭(含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子女初、高中畢業后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提升創業就業能力,增加家庭收入,實現一人就業,全家穩定脫貧的目標。

              (二)發放對象和發放標準。子女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含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職業教育的農村脫貧家庭和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家庭。按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標準補助,分春季學期、秋季學期兩次發放。

              (三)發放流程

              1.提取名單。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從全國防止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提取學生名單,組織開展學籍信息和在校狀態核查。系統中未標注體現的,人工比對校驗后納入補助范圍。教育、人社部門配合農業農村部門做好學籍比對工作。

              2.審核公示。經村級初審、鄉鎮復核、縣級終審后,擬發放人員名單在行政村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村民監督。

              3.補貼兌付。發放名單公示無異議后,補助資金通過社保卡發放到戶。

              (項目管理處室:省農業農村廳社會幫扶處;聯系人:王吉敏;聯系電話:0931-8179080)

              七、耕地輪作試點補助政策

              (一)資金用途和支出方向。主要用于實施耕地輪作試點項目的縣區承擔耕地輪作試點項目任務的種植農戶、種植大戶、合作社、涉農企業等在生產環節必要支出的補助。

              (二)發放對象和補貼標準。原則上補貼對象為同意簽訂“耕地輪作試點項目”合同的農戶、種植大戶、合作社、涉農企業等。項目縣區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現金補助或物化補助方式發放。中央財政規定承擔耕地輪作試點項目的補助標準為每畝150元。

              (三)發放流程。通過現金補助方式發放的,原則上按照實施主體自主申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審核、縣級財政部門集中支付流程發放。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數據采集。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根據任務需要,按照自主申報原則,在采集完善項目實施主體相關信息及承接項目面積完成畝數的基礎上,依據年度補貼政策和分配方案,編制當年項目主體發放花名冊。

              2.數據審核。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對自主申報的項目實施主體信息、承接任務實施面積完成數量、主要輪作模式及種植作物等進行審核。

              3.公示公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及時公開公示補貼項目、補貼對象、實施面積總數、補貼標準和補貼金額,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咨詢和監督。

              4.補貼兌付。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對任務田塊驗收合格后,將審核確定的補貼發放花名冊和匯總表報縣級財政部門,縣級財政部門進行程序性復核后辦理支付。對合作社及涉農企業的,縣級財政部門通過對公賬戶予以兌付;對個體農戶(種植大戶)的,向代理銀行發送補貼發放數據和資金支付指令,代理銀行在規定時限內將補貼資金發放至補貼對象社保卡賬戶,并向補貼對象發送短信通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兌付項目補助資金,可結轉至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同時,對連續兩年任務完成效果不達標的承接主體,取消其承接資格。

              (項目管理處室:省農業農村廳種植業管理處;聯系人:張康誼;聯系電話:0931—8179295)

              八、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補助政策

              (一)資金用途和支出方向。主要用于實施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項目的縣區承擔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任務的經營主體在生產環節必要支出的補助。

              (二)發放對象和補貼標準。原則上補貼對象為同意簽訂“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合同的種植農戶、種植大戶、合作社、涉農企業等。項目縣區根據實際情況采取現金補助或物化補助的方式發放。中央財政規定承擔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項目的補助標準為每畝150元,省級財政每畝配套50元。

              (三)發放流程。通過現金補助方式發放的,原則上按照實施主體自主申報,縣農業農村部門審核,縣級財政部門集中支付的流程發放。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數據采集。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根據任務需要,按照自主申報原則,在采集完善實施任務對象相關信息及承接項目面積完成畝數的基礎上,依據年度補貼政策和分配方案,編制當年項目主體發放花名冊。

              2.數據審核。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對自主申報的實施主體信息、承接任務實施面積完成數量、主要輪作模式及種植作物等進行審核。

              3.公示公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利用政府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及時公開公示補貼項目、補貼對象、實施面積總數、補貼標準和補貼金額,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咨詢和監督。

              4.補貼兌付。縣級農業農村部門驗收合格后,將審核確定的補貼發放花名冊和匯總表報縣級財政部門,縣級財政部門進行程序性復核后辦理支付。對合作社及涉農企業的補助,縣級財政部門通過對公賬戶予以兌付;對種植大戶的補助,向代理銀行發送補貼發放數據和資金支付指令,代理銀行在規定時限內將補貼資金發放至補貼對象的社保卡,并向補貼對象發送短信通知。驗收不合格的,不予兌付項目補助資金,可結轉至下一年度繼續使用。同時,對連續兩年任務完成效果不達標的承接主體,取消其承接資格。

              (項目管理處室:省農業農村廳種植業管理處;聯系人:張康誼;聯系電話:0931—8179295)

              九、農村廁所革命獎補政策

              (一)資金用途和支出方向。采取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引導農民自愿改廁,支持整村推進農村改廁,重點支持農村戶廁改造。

              (二)發放對象和補貼標準。側重獎勵當年實施的改廁戶,兼顧補助上年完成任務的改廁戶。2025年省級財政補助400元/戶,各地根據實際制定獎補方案、標準,針對不同改廁模式實行差異化獎補。

              (三)資金發放流程。采取農民自愿申請按標準改廁、縣鄉兩級驗收合格后獎補助到戶程序發放。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改廁并組織驗收。農民申請自愿按標準改廁,改廁完成后經縣鄉兩級政府組織驗收,驗收后達到規范標準的由鄉鎮采集相關信息。

              2.公示公開。縣、鄉利用政務村務公開場所或互聯網信息平臺,公開公示獎補政策名稱、獎補對象、獎補標準和獎補金額,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3.兌付獎補資金。公示無異議后,將獎補信息提交縣級財政部門,縣級財政部門通知代理銀行將獎補資金發放至改廁戶社保卡。

              (項目管理處室:省農業農村廳鄉村建設促進處;聯系人:吳曉強;聯系電話:0931—8179310)

              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

              (一)資金用途和支出方向。聚焦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業機械,對國家確定的拖拉機、播種機、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水稻拋秧機、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植保無人機、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糧食干燥機(烘干機)、色選機、磨粉機和省上確定的犁、旋耕機、微耕機、青(黃)飼料收獲機、打(壓)捆機、薯類收獲機、根莖類收獲機、全膜雙壟溝鋪膜機、深松機、聯合整地機、果蔬烘干機、糧食清選機等進行報廢更新補貼。

              (二)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補貼、報廢并購置同種類機具更新補貼,以及田間作業監測終端、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植保無人機新購補貼等3部分構成,實行定額補貼。具體產品補貼額以年度《甘肅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額一覽表》為準。

              (三)補貼管理及發放。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行自主交售、定額補貼、先交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符合條件的機主可自愿申請,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發布實施。省級制定發布實施方案,各縣(市、區)可依照執行,也可結合實際編制當地年度實施方案,向社會公布實施,并全面公開操作程序、補貼額一覽表、回收企業名錄、咨詢投訴舉報電話等信息。

              2.優化操作流程。完善回收拆解工作流程,允許根據實際將報廢回收環節與拆解環節分開,報廢補貼申請不受拆解環節影響。優化完善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系統,線上線下多渠道申請,簡化申辦流程,減少重復錄入,避免因機具信息缺失影響錄入申辦。鼓勵回收企業、監理機構、補貼部門聯動在線錄入受理、同步開展審核注銷,力爭讓機主一次完成報廢補貼申辦。

              3.自主交售舊農機。機主自愿將報廢農機交售給回收企業,并提供身份證及行駛證、車輛號牌(如有)等信息資料,通過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系統或“甘快辦”APP錄入申請信息。回收企業應核對機主和報廢農機的信息,出具《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代辦牌證注銷及補貼申辦等相關手續。

              4.補貼機具核查。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組織農機管理及監理人員對回收機具的真實性、唯一性、一致性、完整性進行核查。

              5.牌證注銷登記。縣級農機監理機構應依法主動協調辦理牌證注銷登記手續,并在《報廢農業機械回收確認表》上簽注相應的意見。

              6.報廢機具拆解。回收企業應建立回收拆解機具臺賬,在符合環保要求的條件下于6個月內依規完成報廢農機的拆解工作。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當對拆解過程進行抽查監督。

              7.兌現補貼。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于2個工作日內完成補貼申請受理,3個工作日內完成機具核驗、公示期為3天,在公示完成后2個工作日內向財政部門提交資金兌付申請與有關材料。縣級財政部門對農業農村部門提交的資金兌付申請,應于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直接兌付到補貼對象的社保卡或對公賬戶。

              8.建立檔案。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應建立報廢農機補貼檔案,檔案保存期不少于3年。

              (項目管理處室:省農業農村廳農機化管理處;聯系人:趙正龍;聯系電話:0931—8179139)

              甘肅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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